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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扫地出门,争夺遗产。
养子约翰大概在这个时候萌发了要当律师的想法。他走运的找到了一位不错的律师,保住了养父母的财产;律师还建议他向法庭申请提前独立,他可以用养父母的遗产支付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生活费,如此便不需要监护人,他不想再进入福利系统了。
法官同意了他的申请。养子约翰还算顺利的度过了少年时期,十八岁成年后很快便去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是哥伦比亚法学院。
也算是非常励志的人生了。
对于这种在困难的环境里仍然能不懈奋斗的狠人,肯尼思也是很佩服的。律师约翰一心奔事业,五年前进了lu,是个工作狂,lu领导层十分看好他,要是他肯一直做下去,十年内当上首席律师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所以他们指派律师约翰当张文雅的指导律师,是绝对的尊重且重视。
肯尼思听过中国人说“混血出美人”,当时他脑子里只想着他和张文雅以后的孩子一定是个漂亮娃娃,直到他见到这位跟他同名的华裔混血,才意识到混血儿可以有多漂亮——而张文雅居然一个字都没有提过朗先生是个俊美男人,好像有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