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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誊抄抄本,我整整磨秃了六十八支狼毫笔。”
常歌心中突然对施耐庵、罗贯中产生了一丝同情之心:呕心沥血近十年写成半部书,只是因为书中有造反的内容,圣上就要将其付之一炬?这样做是否有些不近人情?
已是傍晚时分,二人行至一座小村子。村子名叫程村。他们打算在此借宿一晚,明日再赶路去兴华。
此时雪已经停了,村子里的人正在道路两侧扫雪。见有客来,村民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目光凝视着二人。
常歌、罗贯中二人牵着马来到一个老翁门前。
常歌拱手道:“老人家,我们是从应天来的,赶路去兴华途经此地,可否借宿一晚?我可以给你一贯纸钞。”
老翁不知常歌的底细,显得有些犹豫不决:“啊,留宿啊。小老儿家里破败不堪,恐怕二位客官看不上眼。”
常歌看出老翁是怕遇到歹人。他直接亮出了都尉府的腰牌:“老人家放心,我是官家人,并不是什么打家劫舍的盗匪。”
老翁虽不知道“都尉府”是什么衙门,却知道带腰牌的都是官家人。他眉开眼笑:“原来是官府的老爷啊。若老爷不嫌弃尽管住便是。”
老翁领着二人进了自家的小院。小院当中有两间茅草屋。老翁打扫出其中一件茅草屋,对常歌说道:“这原是我儿子的屋子,如今他不在了......唉,二位老爷今晚就在这屋里凑合一宿吧。”
常歌问:“你儿子外出了?”
老翁叹息道:“哪儿啊。十多年前红巾军起事,有一队红巾军途径我们村。我儿子说要出去闯荡一番,就跟着红巾军走了。这一去就杳无音讯。直到今年正月圣上登基,官府抚恤跟随圣上征战的阵亡士兵。我这才得了信儿,得知我儿跟着圣上打陈友谅的时候战死了。唉,一条命到头来就换了三石稻米的抚恤。”
一旁的罗贯中闻言情不自禁的吟了一首唐人的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疆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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