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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宋国人,一旦他在自己买下的地方作恶,那还不能直接抓,现在蕃坊还只是租借的就已经有这样的先例了。
宋国并没有开放蕃人入籍,他当时也就没有应下人家的请求。
蕃商犯法的话,现在就是地方官府审理,然后送交蕃坊,由蕃长按本国责罚的律例惩戒。
前几天才有一例。
蕃人与本地人争斗,致本地人受伤,按宋律得受杖刑,可按蕃人的本国律例只需要赔钱。
处罚太轻,官衙里的人都担心以后会时有发生。
还有宋国普遍是杖刑,而蕃人据说全是鞭刑,这实在犯得大了,官府强行判处,行刑的时候蕃商总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
潘美越想越觉得这事可大可小。几十个蕃人属国,不开化,律例不全的占绝大多数。要是来了杀人放火的,还不能严惩,宋人的脸往哪里搁!
这不能忍。
要是严惩,又容易心里不顺,贸易之类的就是和气生财的事。
他不禁坐直了,把事情一说,看看李冬儿或是谢嘉上有什么更好的主意,又叫了自己的亲随过来记录。
李冬儿看了一眼谢嘉上,讲法律,那必须谢嘉上上啊。
谢嘉上很有自觉,接口道:
“潘叔叔上个折子,草拟个市舶司法吧。
除了刚刚舅母说的不卖房不卖地。
地图舆图也不能卖——夷人来,但凡出行,不得单独出行,市舶司要出人陪着,去哪里,见过什么人都记录下来。
史书不能卖——慎防以己之矛攻己之盾。
各地的地方志不能卖——山川地势风俗皆有记载,落在有心人手里必成祸害。”
谢嘉上停了一下,等潘美身后忙着记录的亲随写得差不多了,再接着往下补充。
“这四不卖很重要,难保没有人曲线潜入,广州商业发达,鱼龙混杂,驻军并不多,要是乱起来,很快。
我暂时只能想到这几个,朝里有想得更周密的应该会往上加。
除了这个,还有对蕃人适用的律法,我也有个建议。”
【小科普:诸国人至广州,是岁不归。
于是后来宋政府出台了——听其往还,许其居止,但不得卖与物业的政策。
谢嘉上所说的三不卖也是宋政府逐步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