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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第一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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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4章 郡县、分封并行,朕全都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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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再简单不过;

    一个官员,被朝堂派到某地做县令或郡守,治理一县、一郡之民,并给官员发放俸禄;

    在这个过程中,朝堂作为雇佣者,而这个官员,就是被雇佣者。

    说的再具体一点,也就是后世的“打工人”。

    在这种情况下,拿钱办事儿的官员,显然并不会具备“不顾一切搞建设”的动力,反而会抱有一种“宁愿什么都不做也不能犯错”,或是敲一天钟当一天和尚的心态。

    ——反正只要不出事儿,我就工资照拿,何必把自己搞得那么累,还费力不讨好?

    与之相反的是:作为分封制度下的“封君”群体,与朝堂中央却并非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而是赠与者与“获赠者”的关系。

    或者说封君群体,完全可以被比喻为公司股东。

    打工人拿死工资,上班摸鱼那是必然;

    但你作为股东,你会不好好工作?

    你能不盼着公司好?

    这可是你自己的公司啊喂!!

    也正是凭借着这样的智慧,华夏文明得以在那落后、贫瘠的时代,将原本不过百十里的部落文明,发展成了摧残的华夏文明。

    ——我作为老大,我没有钱,我也没法给你官员,甚至根本没法给你提供任何支持;

    ——但是,如果你自己打下来了哪块儿土地,那我给你背书:你就是那里的王!

    这,就是分封制度的优越性:空手套白狼,画饼学始祖;肉就算是要烂,也得烂在我家的锅里。

    而分封制到郡县制的进步,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央逐渐具备了对地方的掌控力,不再需要靠这一手空手套白狼,来让更多的土地“烂也要烂在自己锅里”;

    中央不再强调“肉要烂在咱们自己锅里”,开始往自己碗里扒拉,曾受封为王,并一锄头一锄头建设领土的封君群体自然不会愿意;

    所以,春秋战国;所以,秦亡六国;也所以,秦二世而亡。

    而秦、汉之交,恰好就处于“中央逐渐具备对地方的掌控力”,但还不完全具备掌控全天下的能力的微妙时间节点。

    往年,分封更合适;往年,郡县更靠谱;

    眼下怎么办?

    太祖高皇帝刘邦给出了答案:分封、郡县并行。

    我能掌控的,我郡县制吃进肚子里,不能掌控的,我给你封出去,让肉先进咱家的锅;

    等以后,我强一点,我就从锅里扒拉一点,一点一点扒拉,等锅里的肉全被扒拉进我肚子里,分封制自然就没了,天下,也就尽为郡县了。

    这样的政治智慧,显然可以让后世那些一口一口“我政哥天下无敌”“刘邦就是老流氓”的秦吹们安静片刻。

    ——单就“废分封,行郡县”这一点,汉太祖刘邦的政治智慧,远非始皇嬴政所能碰瓷;

    或者说,嬴政确实有足够大的决心,但刘邦,却具有更加高明的政治智慧。

    而眼下,汉室虽然已经具备对关东大部分地区的掌控能力,但距离全方位郡县制,也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在这种情况下,又突然多出朝鲜这么一块“新服”之土,那在这块土地上先行分封,尽快以最小的代价,把肉扒拉进这口名为“华夏”的锅里,显然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在先前,吕雉便曾猜想:皇帝刘盈,究竟是会天真的在朝鲜行郡县?

    还是老辣的行分封?

    亦或是直接蠢到无可救药,彻底放弃朝鲜半岛?

    但在刘盈提出“郡县、分封、异姓外藩并行”的建议之后,吕雉的心,却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担忧······

    眼下,吕雉迫切希望能从刘盈口中,听到一些出乎意料,又情理之中的方案。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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