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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席卷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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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3章 击发枪和后膛装(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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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他的习惯,早就准备好了,让人拿上笔和纸。

    丁毅一看,居然是鹅毛笔,然后沾墨水:“这是?”

    “原本打算看完击发枪再请皇上去科技司看的,这是科技司新制的鹅毛笔,沾墨水写字。”

    “写的字比较细小,抄书蛮不错的,节省,哈哈哈。”李忠义笑道。

    以前大明都是用毛笔,写的字比较大,有点废纸。

    科技司根据丁毅发明的碳笔,造出了鹅毛笔,简单实用。

    鹅毛笔其实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有使用的记录,但真正流行起来,在欧洲要到十八和十九世纪。

    18世纪英国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时,就正值羽毛笔使用的顶峰时期。

    牛顿早期潜心数学,天文、物理学的研究,有人估计:牛顿一-生有超千万字的演算,推理,和

    文字工作全部是用小小的羽毛笔来完成的。牛顿留下的著作总计超过140万字(包括后期后

    Shen学著作),所有这些都是出自小小的羽毛笔。

    丁毅看着崭新的鹅毛笔,赞不绝口,当场下令要全国推广。

    又问,是谁发明的?

    李忠义道:“是西蒙。”

    居然是个葡萄牙人。

    丁毅嘴角微抽,大乾在他的努力下,工匠和科学家已经超过中国所有古代皇朝之总和,但在创新创造上面,暂时还不如外国人。

    因为他们从小的教育和学习经验,就是不喜欢和人探讨,中国人善于自己一个人闭门造车,很多遇到问题也不喜欢问别人,更多的人生怕自己的本领被别人学去。

    所以中国的工匠们都不喜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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