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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唐朝,我在长安做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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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八年前的记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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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名字,邓绍兴,对就是这个恶人,我一定要给我爹妈报仇的,所以我不能死!

    因为在水缸里泡过,所以身上是湿的,不易被火烧着,我扯下裙子,捂住口鼻,艰难地一步一步向门口爬去,等我刚爬到院子,屋子的大梁就被烧塌了。

    我精疲力尽,一下子晕死过去,不省人事。

    当我醒来时,已经在河边了。

    我知道是谁将我带到河边的,周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我的衣服也换了,我摸了下衣兜,还有一两银子和一张纸条。

    那张纸条上写着:如果你不想你妹妹死,就先不要去找她。

    我拿着纸条,环顾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我扯皮破嗓子喊也没人应。

    既然这个人救了我,就不会伤害妹妹,那么他为什么不让我去找我妹妹呢?不过从字条看,我妹妹这时应该是安全的。

    我不敢去找找,也不敢再留在武功县了,于是我就沿着河岸一直向北走。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又渴又饿,看到有一家农户,我敲了下门,就晕了。

    等我醒来时,看见是两位老人家,他们都是好心人,看我晕在门外,就将我扶了进来,喂了一些米汤给我。

    “孩子,你怎么一个人啊,这荒山野岭的小心被野狼吃了。”

    我说:“爷爷奶奶,我走迷路了,我是逃荒到这里的,谢谢你们收留。”

    “孩子,你要去哪啊?”

    “我要去县衙告状。”

    “唉,孩子,你现在没钱没人的,如何去告状啊,我劝你还是算了吧,我们这些穷人,走到哪里都是没理的。你没听说过‘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这句话吗?”

    “那我也要告!”

    我从衣服里掏出了那锭银子,递给他们说:

    “谢谢爷爷奶奶了,我这里只有这一两银子,您一位拿着吧,您二老的救命之恩,我不会忘了的。”

    “可怜见的,这么小就一个人出来逃难,就是为了告状,我再拿你钱成什么人了,你赶紧收起来,到了县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天下还是有好人的,他们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暖。

    我在他们家歇了一夜,第二天他们的儿子打猎回来,将我护送出了山。

    又走了一天,我终于来到了武功县县衙,我要去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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