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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镇……
镇内有一股清泉,数百年潺潺流转,生生不息,水声悠扬,宛若山间的清溪。
于是被人所熟知,故为清泉镇。
这是一座说不上大,也绝对谈不上小的镇子,但却十分繁华热闹。
镇中央有一个大型的广场,这是清泉镇最大的集市之一。
集市中央摆放着许许多多的摊点,大体上各不相同。
有的卖食物,有的人卖服饰,有的卖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有的则是卖一些奇形怪状的物品。
总之就是花样繁多,热闹非凡。
在清晨时分,伴随着微风徐徐飘荡于空气之中,清凉怡人。
清泉镇有一条大路直通镇外,路口处有数棵美丽的树木。
每棵树上都长有许多花朵,红艳欲滴,娇媚诱人,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烁着淡淡金色光芒。
反正李修不知道啥树就是了,每一株都有十几年的历史了,它们的叶子上布满了斑驳,但依旧能看到它们的美丽。
小镇里面处处都透露着和谐的气氛,整个镇子民风淳朴,人才辈出!
这样美好的镇子便是蝴蝶居山下的那处镇子。
镇子里面人声鼎沸,繁忙热闹,与我们的猪脚——gai溜子李修形成了极大的对比。
刚去鬼杀队总部汇报完工作,就马不停蹄的往回来赶了。
直接回蝴蝶居当然也没问题,可是空手而归可就会让那些小家伙们失望了。
难得的休息时间,当然是要先去清泉镇里面悠闲的逛会儿街了。
李修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左瞅瞅,右瞅瞅,一副合法市民的样子。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啊!”
听闻这句话,李修不由自主地抬起了“狗头”,将目光伫立在楼上一位男子的身上。
一名戴着眼镜,一副文艺青年样子的男人站在一个酒楼的窗台上。
窗户是开着的,微风拂过,吹动了男子遮盖住眼睛的长发,露出了一副文艺气息满满的面孔。
他一边拖着一把小提琴,一边用另外一只手伸出窗外,不知道指着什么。
双目向远处张望着,似乎发现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现。
突然,一阵悦耳的琴音传来,一只白玉般的纤细之手拨弄起了琴弦,发出了悦耳的响声。
这种悦耳的声音仿佛具有某种魔力,让他心中一震,脑袋一瞬间便沉浸在了这美妙的乐曲中。
“嗯?”
“这声音似乎在哪里听过,怎么想不起来呢?”
李修自言自语着,一边仔细的倾听着这美妙的乐曲。
不一会儿,这声音越来越响亮,旋律简单明快,旋律优美,如同仙乐一般。
“嗯?这不是......”
听到这声音,他突然间瞪大了眼睛。
李修也不自觉的跟着哼了起来:
“猪油骨,拿来卤,你又忘洗蛋!”
“不过我,煮了袋,速食面!”
“菠萝拿来开刀,索了个罗密欧!”
“酷我爸,撸了个菠萝,葫芦娃来带娃,四袋米都不够俺卤,色狼都该杀!”
“有卤了你一粒米,色狼你懒得骂,口麻袋给卤肉娃,几包鸡心打开,色狼都该杀!”
“猪油骨,拿来卤……”
这不是昨天自己哼过的曲子吗?
难怪他听到这首曲子时感觉有些熟悉,原来竟然是这样!
“原来是这首曲子,怪不得我觉得这首曲子有些耳熟呢。”
李修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
原本还以为自己的曲谱记错了,现在才明白原来自己根本就没有记错。
这首《猪油骨拿来卤》的确是自己所哼唱的那首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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