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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国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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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自残之屠尽兄妹国盗之十五胡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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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时,二世也展开了对能臣的杀戮,当然赵高是胡亥黑化的主要催化剂。首先迫害的是蒙恬兄弟俩,据《史记.蒙恬传》胡亥以假“遗诏”遣使者以捏造的罪名赐公子扶苏、蒙恬死。扶苏很听话当即自杀,蒙恬内心疑虑,请求朝廷复议。使者把蒙恬交给了官吏,派李斯等人来代替蒙恬掌兵,囚禁蒙恬于阳周(今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在靖边县杨桥畔镇),等胡亥杀死扶苏后,胡亥在赵高的蛊惑下又囚禁了蒙恬的弟弟蒙毅,将蒙毅也囚禁在代郡(现在河北省蔚县东北)的监狱中。后来,胡亥派使者逼蒙毅自尽,然后又派人到阳周的监狱中逼蒙恬吞药自杀。对其他的大臣,胡亥在赵高的唆使下,也大开杀戒。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为免遭羞辱而死,选择了自尽。以罪过接连抓捕朝廷上侍奉皇帝的诸三郎官,郎官从战国开始有本为君主侍从之官。为议郎、中郎、侍郎等官员的统称。对于李斯这个原来的盟友,赵高也没有放过,借胡亥之手除掉了这个对手。据史载,赵高设计使胡亥对李斯不满,然后又找机会向胡亥诬陷了李斯三个罪名:一是李斯原来参与了拥立胡亥即位,但后来总抱怨自己不受重用,想和胡亥分土做王。二是李斯的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而陈胜作乱经过三川郡时,李由却不积极镇压,因为他和陈胜是邻县的同乡。听说李斯和陈胜他们也通过讯息。三是李斯作为丞相,权利过大,超过了皇帝,但还不满足,似乎有异心。胡亥听了赵高的话,想抓李斯,但又没有真凭实据,就先派人监视李斯。李斯听到消息,就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胡亥却不肯相信,反而将书信给赵高看。赵高知道和李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就进一步地构陷李斯。胡亥最终将李斯抓捕,并交给赵高负责审理。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对李斯用尽了酷刑,逼李斯认罪。李斯无法忍受酷刑折磨,只得屈打成招。赵高拿着李斯的供词上报胡亥,最后,李斯在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被处以极刑:先是黥面(即在脸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种侮辱刑),然后劓(即割鼻子,也是秦的一种酷刑),砍断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脚),又腰斩(拦腰斩断),最后是醢(音海,即剁成肉酱),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即刑罚处死。李斯的一家也同时被杀,李斯这个帮主胡亥窃取皇权的罪人也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宫中的骨肉、朝中的老臣杀得差不多了,秦二世又在赵高的唆使下大批地杀戮地方官吏。

    有人说秦二世所干这些坏事儿都是由于赵高的原因,赵高是主因,其实不然,《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中记载二世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柰何?”赵高当即推出远骨肉灭大臣的计谋,因此远骨肉灭大臣的主要动力还是秦二世他自己,赵高只是根据胡亥的思路顺风扯旗罢了!当然赵高作为最被人鄙视的宦官,从内心是充满对士大夫贵族的痛恨的,因此当二世问他应对之策,赵高故才有“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贵人也,积功劳世以相传久矣。……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则上下集而国家安矣”之论,其中“贱者贵之,贫者富之”主旨思想与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类似,充分反映了当时阶级矛盾之突出,赵高只可说是从堡垒内部摧毁秦朝的一个历史怪胎而已。当然赵高后来也为自己的残忍付出了代价:两年后被秦王子婴诛杀。

    而古人的“舍扶苏不死秦朝安灭!”的感叹只是痴人说梦吧了。

    对于胡亥的评点鄙人认为班固(公元32年~公元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省宝鸡市人。东汉大臣、史学家、文学家,与司马迁并称“班马”)所论甚佳。东汉孝明帝(刘庄28年6月15日~75年9月5日)十七年(公元74年)十月,孝明帝向班固询问秦二世亡天下的得失,班固说:……秦始皇死后,胡亥极其愚蠢,郦山工程还没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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