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自残之弑父-国盗之十三姬宜臼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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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时间不可考),传世文献没有记载王俎姜,但根据出土铜器铭文《方鼎》、《不寿簋》考据,她是西周中期人,周穆王的后妃。王俎姜应是姜姓吕国公主,周穆王对吕侯特别倚重,西周的法典吕刑即吕侯所修定。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轻典”、“中典”、“重典”,合称“三典”,但到周穆王时,西周社会矛盾进一步尖锐。为了维护周王室的统治地位,周穆王命吕侯(亦称甫侯)制定《吕刑》,有墨、劓、剕、宫、大,共三千条。《史记周本纪》中亦记载:甫(吕)侯言于王,作修刑辟。西申的坐大是从周厉王开始的,周厉王的王妃是西申的公主申姜,宣王的王妃又是齐武公之女姜后,到幽王又娶西申侯的女儿申后为王妃。对此笔者前面已经论及不再赘言。由于西申侯具有长期经营宗周西陲的政治基础,和与周王室世为婚姻的政治地位,因此具有强大的经济与军事实力,《苏辙集》曾论及姜姓的荣宠:“成王之母邑姜,齐侯世受其祉;宣王之母申后,申伯亦赖其宠”。
从周幽,太子姬宜臼与母亲逃奔西申以求外公申侯之时起,申侯姜诚先用联姻的方式,又把两女儿分别嫁给鄫国、和犬戎,做最终对决的前期准备,到周幽王八年姬宜臼太子之位被废,宜臼申候联合了鄫国、犬戎进攻西周王室并杀了周幽王、灭了西周王朝。当此之时,函谷关内最有实力可近距离勤王护驾的就只有秦国了,但秦国与申国也是世代姻亲关系,因此姬宜臼联合申国、犬戎、鄫国联合攻击幽王时,秦国隔岸观火不救助幽王。根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申国之女先嫁给了秦的先祖戎胥轩,周孝王时期申候有把女儿嫁给了秦的先祖大骆,因为申国与秦的世代通婚,秦国才得以在西部称王,即“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
毕竟姬宜臼联合外戚、戎狄屠父杀弟后因其卑劣行径没有得到姬姓诸侯国的认可,以虢公为首的姬姓拥立惠王,平王只得少数几个外戚的拥护下自立为王。对此《史记》、《竹书记年》均有记载,拥护姬宜臼的国家有申候(姜姓)、许国(姜姓)、鄫国(联姻关系)的拥护下在西申自立为王,即便当时姜姓的齐国也因为春秋大义没有敢明确表态支持平王,同时西边的秦国都没敢出现在第一个承认平王之列。
在周朝进入平王、惠王双王并立的时期,申候为拉拢郑武公又把武姜嫁给郑武公,据《史记郑世家》郑武公十年(公元前761年),武姜嫁给郑国国君郑武公为夫人,此后平王才完成东迁。
因此姬宜臼完全是依靠外戚力量才弑父盗窃的天下。当然以申国为首的外戚在拥护平王夺权成功后,所获得的政治利益是非常巨大的,《诗经》中就有讽刺平王动用周朝的兵力来保卫申国的诗词。即《国风.王风.扬之水》,跟据《毛诗序》说“《扬之水》讽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
原文: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译文:
小河沟泛着浅波,漂不走一捆柴禾。我心中想念的人,没跟我同守申国。日日夜夜思念啊,何年何月回故国?
小河沟泛着浅波,漂不走一捆荆禾。我心中想念的人,没跟我同守甫国。日日夜夜思念啊,何年何月回故国?
小河沟泛着浅波,漂不走一捆蒲禾。我心中想念的人,没跟我同守许国。日日夜夜思念啊,何年何月回故国?
虽然申国在平王在世时受到了全力庇护,但申国毕竟是周朝丢失西周祖庭岐山的罪魁祸首之一,周朝毕竟是姬姓天下,在平王百年之后申国则日渐没落,最终没有逃出外戚干政灭亡的最终下场。对申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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