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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国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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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蛋孵鸡你子变我子——国盗之四祖田常(约公元前485—456年)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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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赐琉球御书“同文式化”的匾额。1866年(同治5年)3月24日,清朝派遣正使右春坊右赞善赵新、内阁中书舍人于光甲为正副册封使至琉球,册封尚泰为王,这是琉球最后一任国王。但积贫积弱的满清无法阻止明治维新后日益强大的日本对中国的蚕食侵略,光绪元年1975年初日本根据内务卿大久保利通的建议,日本政府拟定了一份针对琉球王国的强制“命令”:

    一、琉球王国对中国朝贡、派遣使节及庆贺清帝即位等惯例一概废止;

    二、撤销在福州的琉球商馆,其与中国的贸易业务,以后一概归设在厦门的日本领事馆管辖;

    三、琉球王登基需经中国派员册封这种礼仪,今后一概废止;

    四、琉球王赴日接受日本政府提出的对琉球王国的政治改革及设施兴建等一系列方案;

    为了迫使琉球王国接受这一“命令”,日本陆军开始在琉球群岛设置兵营,加紧为吞并琉球做军事部署。于是在1875年6月,日本政府可耻的正式派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到琉球,传达了上述"命令",松田同时调集驻扎琉球的日本军力,占领要害部门,成功地控制了琉球的内政外交,同时,强制琉球改用日本年号。不久,日本占领当局即开始施行由日方制订的警察制度和监察制度。琉球王国上下,不愿就此被日本吞并,不断派人赴日本以及中国方面陈情,决计抗争到底。日本方面对此类要求自然是置之不理。命令其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拨归厦门日本领事馆,禁止向清政府进贡及参加祝典。清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认为琉球作为中国的藩属,已经从琉球国的国史和日本人的史料里得到证实,而且琉球与美英法等国也已经缔结条约,而且在条约中,用中国文字,用中国年号纪年,等等事实证明琉球第一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第二琉球为清朝的藩属。派遣驻日本公使进行交涉。清光绪二年(1876年),日本派人持文强迫琉球归附日本,琉球尚泰王在答复日本的文书中写道:“夫国体国政之大者,莫如膺爵、赐国号、受姓奉朔、律令体制诸钜典。敝国自洪入贡,册封中山王,改流求国号曰琉球,永乐年间赐国王尚姓,应奉中朝正朔,遵中国典礼,用中朝律例,至今无异。”但无法改变日本的强盗野心,1876年12月,身陷囹圄的琉球国王尚泰不甘心就此国灭族消,秘密派遣其妹婿、担任琉球王国紫巾官的向德宏,紧急向清政府求援。“窃宏奉主命,来母邦求援,陈奏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之事。国主久羁敌国,臣民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宏不忠不诚,未能护我主于万一。日人胁迫敝国主幽至日京。且一众大臣皆被日人拘禁狱中,至今不放,我国臣民闻此噩耗皆肝胆崩裂!嗟乎,人谁无君?又谁无家?乃俾敝国惨无天日!惟所暂延残喘者,仰仗天朝皇帝陛下之援拯耳!现天朝无事,万望能助敝国复苏重建。若复任日本横行,彼将谓天朝置敝国于度外。数百年国脉,从是而斩,其祸尚忍言哉!伏惟天朝皇帝陛下,英明神武,必能救敝国于水火,登之于衽席。为此沥情再三叩拜,呼号泣血,恳求天朝出兵讨伐,将琉球日人尽逐出境,以惩日人狡逞之心,敝国主得归宗社,亡而复存。则敝国君民永戴圣朝无疆之德,且与天朝共安于光天化日之下,是有国之年必当仰沐天朝皇帝之恩施,敝国上自国主,下至人民,生生世世,感戴皇恩宪德于无既矣!临禀苦哭,不胜栗悚待命之至!”

    1879年2月25日,由松田道之领队,琉球秘密派出军警人员,采取突然行动,前往琉球,日人自那霸登陆,占领琉球国都首里,松田率警察队和步兵多人接收了琉球王居住的省城,向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今归仁王子命令交出政权。日本增派了450名军人和160名警察,镇压了琉球“藩王”,并将王室强行迁移到东京。由熊本镇守台所派遣的军队连同警察进驻琉球﹐接收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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