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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言犹豫了一下,有些不耐烦,但是毕竟从小玩到大的交情,他不耐烦的说道:“那你快点!再有半个小时我就走了!”
这时候一辆同样载满了东西的车从外面开了回来,一个乌萨斯人从车上下来,愤怒的把车门一关,还狠狠地踹了一脚,叶言奇道:“唉?你不是走了吗?”
那乌萨斯人又狠狠地捶打了一下车顶:“别提了!出去的道路被封了!他们不允许我们离开了!”
“啊?!”
“什么!”
“凭什么啊?!”
原本在周围看热闹,纠结要不要走的村人都听到了这乌萨斯人的话,立刻围拢上来。
“说是嫌疑犯没抓到,不允许离开!”
“放屁!”
“胡说八道!难道把我们当作嫌疑犯了?!”
“太不像话了!他们抓不到人凭什么关着我们?!”
“就是!有犯人他们不抓反而有人手拦着我们?!”
“走!我们去市政厅要个说法!”
“走走走!!”
也不知道是这古怪天气的作用,还是今天连续两次命案的影响,被压抑的怒火和烦躁就如同隐藏在灰烬下的余火,轻轻的一点风吹过,就让能让其燃烧整片森林。
在一些人的带动下,人们越聚越多,越吵越厉害,他们呼喊着熟识的人,涌上大街,在一些人的带头下,在越传越变形的谣言中,在增加气势和“正义值”的呼哨中,这些愤怒的民众们涌向了市政厅。
看着他们,子虚突然有些感慨。
收缩并限制自由,从始至终都不是目的。
只是因为会有一些以扰乱秩序为乐的人存在,他们会在规则允许范围内肆无忌惮的行使这种看似可行但实则胡来的行为。
例如,某些终于可以自由编写章节标题的作者就会无所顾忌的用一些符号来当做标题——甚至于他们明知道此种行为会带来读者的困扰、作品的限流甚至面临编辑将书下架的风险也在所不惜,只因为他们就是如此肆意妄为的混蛋啊!
——那些严苛到一字一标点的规则,实则是为了他们而制定的。
——无违法者,则可无法;无法,则皆违法者。..
【乌有,那个人。】
“啊,我看到了。”乌有拉了拉帽子,跟着这些人喊着口号,混到了人群中,但是却目标明确的向着某个人移动。
那人是有着一对长长兔子耳朵的卡特斯族人,打扮的也十分土气,在情绪激昂的呼喊大家跟上之后,悄无声息的戴上了帽子,扭头,转进了一个胡同。
她在胡同里左拐右拐,每次拐弯的时候都熟练地脱穿、翻卷着衣服,当她离开胡同进入另外一条人烟稀少的街道时,明明还穿着刚才的那身行头,但是却从头上到脚下都换了一一套衣服似得,甚至整个人的气质也变了,从刚才无害的愣头青小姑娘,变成了斯文的中年妇女。
她带着低檐帽,抓着小皮包往前走了几步,突然站住,微微侧头问道:“请问,阁下跟着我,有什么事吗?”
“啊呀呀呀!”乌有用扇子拍打着手掌,感叹道:“夕阳落余晖,残霞铺满天,在下能有幸得遇姑娘,真乃三生有幸啊!”
那卡特斯用手背掩嘴一笑:“先生不用这么客套,我不是炎国人,对你们的语言还不太习惯。您有事直说就好了。”
“哎呀呀,原来是异国风情的小娘子,倒是在下唐突了。”乌有摇着扇子缓步走过来,“其实就是想向您问个路。”
卡特斯转了过来,笑容和蔼。
“您知道……”乌有将扇子收起,礼貌的问道:“市政厅,怎么走吗?”
卡斯特礼貌回应:“您刚才来的方向,似乎就是市政厅的方向?”
“啊啦,那我倒还真没注意到呢。那么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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