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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名的一枝花,董事长这样的,我是肯定愿意嫁的!
我也真心实意地夸赞了她几句,然后溜走了。
我结合从其他地方打听到的信息,和以前我了解到的,能确定的是——
他本是林家的养子,也就是林家开刃的一把刀,年轻的时候自己创立了新野这个公司,最后在林家上位成功了。林氏集团成了他的囊中之物,他的地位也是天翻地覆。
林氏集团的制度已经稳定,不断扩张的企业和发展路线,在他上位清洗之后,早就走上了正轨。
新野大部分交给了任常天,他一般在林氏集团的总部工作。不过近期新野貌似有些重大的决策要商量,他大多数在新野的办公室。
听说这些之前,我是没办法想象林先生的身世还有这么作为养子的这么一段曲折,只以为他虽然以前过得腥风血雨,也不过只是历练,是为了得到上一辈的承认而已。比如家族纷争什么的,但到底是有地位的,是被人从小捧到大的。
却原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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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最近实在是忙,好多次睡在了办公室。
可怜我想他想得挠心挠肺,无法自持,却不能得见他一眼。
那前台总不让我上去,但是我第二天送饭,她们却也不拒绝,甚至还专门等我去,我也只好天天做,想着林先生吃了也甘之如饴。
我知道讨好林先生需要适度,过犹不及,从来不留名,只是讲到是林先生的朋友。
林先生只要愿意追根究底,肯定知道是我,只是我不知道他领不领我这份讨巧。
我后来又觉得后悔,对着有关林先生的事,我一言一行都容易后悔,我哪里算是林先生的朋友?可要是说是家人,就更是恬不知耻。若说是他是我金主,那就更得有城墙厚的脸皮,纵使我不在意名声,林先生伟光正的公司形象还是不要被玷污为好。
每日我这个朋友都兢兢业业地来送饭,前台心领神会,原来是追她们公司的高冷男神董事长的哦!
我是不知道,只能觉到她们探究的目光简直就要把我帽子给掀了。
每日我去都装扮得有些严实,带着墨镜和口罩,压着帽子,不认识我的人,一定看不出来我的真面目,认识我的人顶多只能辨认一下身形而已。
今天我又在厨房折腾了大半天,吃了些剩余的边角料,确认自己的手艺把控精确之后,才真正开始给林先生做菜。
那些练手的,我也不舍得扔,塞进冰箱,等半夜自己饿了,自己热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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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不吃饭啊?”任常天推开门,探头问了一句。
“你先去吧。”
“哦,不用我给你带吗?你不是上次还说泉水阁的饭菜还可以吗?”
“我要是想吃,也不用你跑腿,你吃你的。”林岱抬脸,淡淡看了任常天一眼,挥手让他关门。
任常天可不会被老大的冷脸吓退,现在大家也不喊打喊杀了,老大就是面冷,对他们这些人都是好得掏心掏肺。
不然也不会开了公司,前期自己连轴转,后期公司走上正规才撒了撒手,叫他们学着点样子。
任常天劝了两句,看老大真的不打算动,就走进来想八卦老大最近包养的小情人。
“哎,老大,最近是不是又有新宠物啦?”
“从哪里听说的?”林岱合起文件,把笔丢进笔筒,捏了捏眉心。
“嘿嘿,不能说,老大的桃花一直都是最旺的。”
“不过是各取所需,算什么桃花。”林岱微搭双手,姿态放松。
“不对不对!那前几个哪个不是对您恋恋不舍,甚至还有人要为您守身如玉,我的前几任情人就没有,一走就立马投入了其他人的怀抱!”任常天十分悲愤,长得丑难道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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