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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力度。
我的思维瞬间清醒,眼睛却还是迷蒙的,我抓住了他的手,微微抬头看向他。
“醒了?”他问。
我享受了一下他优美的声线,该死的,我真该学学怎么撒娇,现在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钻进他的怀里,像个小猫一样乞求他的爱抚,而不是抓住他的手,迷恋他说话的声音,甚至享受他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我不是很能做到这样的事,未免显得不伦不类,反遭嫌弃。我只是握紧了他的手,直直地看向他。
他的表情素来不动声色,我看不出他的喜怒来,他抚摸我应该就像普通人抚摸自家的猫猫狗狗一样。
或许我的地位还不如他院子里的那只罗威纳犬,起码它可以舔林先生修长美丽的手指。
而我呢?
我不可以,林先生不喜欢别人的亲吻,他从不接吻,也不许别人吻他未经允许的部位。
但我就是喜欢他这个样子,因为我要做唯一能亲吻他唇瓣的人。
林先生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我并没有这么喜欢他,当然我不是在否认我前面说过的一见钟情,因为他的确长了张让人一见钟情的脸。
我看人不信传言,只信自己看到的,当我见过他更多面之后。我觉得从第一面见到他,我应该就喜欢他了。
或许感情这种东西是可以溯及既往的。
我松开了林先生的手,他性情疏离,不会喜欢除了性需要以外的,太依赖又亲密的接触。
我必须实话实说,这个性子甚和我的胃口。
我不太欣赏那些总是和谁都亲亲密密的人,总好像谁都是知己友人,但在这种人心里,你往往什么都不是。
而性情寡淡疏离的人,譬如林先生,要是能捂热了,你就会得到特权。
我喜欢特权,我喜欢独一无二。
当这份特权可以来自林先生,我就觉得人生无憾。
啊,我的林先生,他就坐在我的对面,我多想舔遍他的全身,从发丝到双脚,亲吻他的唇瓣,抚摸他的脸庞。.
但我不会让我的渴望从眼中流露出来,时机未到,林先生喜欢听话、懂事、不渴求太多的情人。
我想我的神情一定很乖巧。
林先生被松开的手竟然在我的唇瓣上揉按了一下。他温暖干燥的手指拂过我唇瓣的瞬间,带来了密密麻麻的电流。
我真没出息,那瞬间我心神俱震。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说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想说任何话。
暮色已经来临,房间却没有开灯,夕阳昏暗的光线,晕红的色彩,飞向晚霞的惊鸿,摇曳的翠叶,都不知道我内心的蠢蠢欲动。
包括,与我近在咫尺的林先生。
可我因能触碰林先生,心生欢喜,我轻握住他的手,起身正好跪坐着。
他没有抽回手,我捧起他的手,极尽虔诚地吻了吻他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