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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较大,给拆迁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北侧农副产品市场原来是城中村的农业用地,原协议从第二年开始减免税费,至今还有170亩地没核减到位,可当年的协议却找不到了;齐家大院部分回迁户当初约定明确约定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只交工本费,实际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协调不到位,至今都没拿到证,也就是说产权不明晰。
二是拆迁补偿难以统一,容易引发争议。南侧水利局、农业局、滩涂局等机关宿舍大院,修建时间不一,最早与最晚相差近20年,室内外装修程度悬殊也很大。统一补偿标准,条件好的住户心理不平衡;区别对待,老干部们又会跳出来闹事,嚷嚷当初说新旧都一样,现在为什么不一样?老子不是明摆着吃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