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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问题!
落款是耿大同。
在徐校长看来,优先权根本不存在争议,那是市长办公会的决议,白纸黑字签有耿大同的名字!
怎么会自我否定,公然在批复上要求取消优先权?
趁徐校长与教育局领导交涉空隙,芮芸拨通方晟的手机,没等她说完,方晟便淡淡说:
“早料到耿大同有此着……不妨主动一点,梅香投资具报告放弃优先权,以普通投资者身份参与地皮拍卖。”
“为什么?”芮芸吃惊地说,“那样的话我们冒着风险支持七中与潇南理工附中联合办学有何意义?当初就想在今后商业开发中占得先机!何况优先权已写入第三方联合办学协议,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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