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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何去何从?
“还是回并州老家吧。”
毕竟,他出生于并州,如今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唯一不太好的,因为他杀了丁原的缘故,使得他在并州的名声不太好。
不过,这些他都不在乎。
并州这个地方,自古便是苦寒之地,穷乡僻壤,四周又毗邻乌桓、南匈奴等外族,是一处野蛮之地。
在这个地方,讲究的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至于其他什么礼义廉耻,呵呵,这里的人,似乎并不太在意这些。
匈奴人的一些恶习,如老子死了,儿子便会继承老子的遗产,包括老子的妻妾。
这一习俗,在并州照样盛行。
之前提过的王昭君,她便是同时嫁给了父子二人,并且与他们都生育有后代。
这简直就是***,但是在草原,这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蛮夷未化,指的就是,这个地方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礼义廉耻。
只要吕布实力够强,便可以在并州称王称霸。
“回并州!”
吕布一声令下并州狼骑调整方向,朝着并州方向奔去。
这些并州狼骑,自然都是并州人,古人,安土重迁,万不得已,都不愿意离开故土。
有多少诗人,在外游历的时候,都会写一些思乡诗,以寄托思乡之情。
听闻即将回乡,这些并州狼骑自然心中欢喜,恨不得能够立即见到家人。
作为董卓的义子,跟着董卓混迹了这么长时间,吕布自然捞了不少金银财宝。
作为其嫡系部队,这些狼骑也跟着沾光,得到了不少赏赐。
有了这些金银,他们也算是衣锦还乡了,可以让家乡的亲人过上好日子。
古代这些士卒为什么要参军?
不就是为了能够通过卖命,赚取财富嘛。
“丁原已死,并州一片大乱,我这个时候回去,正好可以靠着强大的骑兵,控制这块肥肉!”
并州虽然苦寒贫穷,但是也是一块不错的地盘,作为产马之地,拥有了它,便绝对不缺少骑兵。
在冷兵器时代,骑兵,一直都是最强大的兵种。
《武经总要》中有言:“一骑当步卒八人,八人当一骑”,“十骑乱百人,百骑败千人”,足以显示骑兵在战场中,所发挥出的威力了。
骑兵有三大优势,无人能及,够快,能打,而且易逃跑。
从匈奴、突厥,到蒙古骑兵,这些骑兵都曾经横扫欧亚大陆,缔造了不少传奇,靠的,便是骑兵强大的机动力和冲击力。
宋朝正是因为丢失了幽云十六州,缺少了产马之地,因而在面对蒙古骑兵的时候,只有防守的份儿。
吕布觉得,只要他控制了并州,成为了并州之主,未来,整个天下,便有了他吕布的一席之地。
他没有多大的志向,对于一统天下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
他想要的,便是能够成为一方诸侯,享受富贵,同时,身边有诸多美人相伴。
就在吕布幻想着今后美好的生活时,一声声惨叫声把他的思绪从幻想中,拉回了现实。
此时,他看见,冲在最前方的骑兵,一个个马匹嘶鸣,全都摔倒在地。
“什么情况?”吕布面色一惊,他连忙大喝一声,让所有人停下脚步,原地待命。
但是,骑兵有一个特点,那便是奔跑时,惯性很大,即使立即勒住缰绳,也要惯性的向前冲击一段距离。
就是冲击的这一段短短的距离,又有数百骑痛苦的倒在了地上。
吕布叫停了部队之后,命人下去探查,结果,手下从地上捡了一把东西,递在了他的眼前。
铁蒺藜!
这是一把由四根铁刺构成的铁蒺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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