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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徒锁好车门,坐的端正,手里方向盘稳得一丝不抖,油门一点一点往下压。
或许是由于太过紧张,古铜色的皮肤表层开始渗出一抹薄薄的汗液。
在额头上聚的多了,缓缓淌下来,流进了眼睛里,又涩又辣。
衣服几乎全湿了,汗水淋透背心,线条分明的肌肉轮廓浮现出来。
正好这个时候,太阳被黑云释放,就从楼宇间撒过来一片光,照射到车里。
映出那道稳坐如松,体型近乎完美、格外精壮的身形。
曲着腿,脚面紧贴油门。两只手,暴起青筋和血管,握在档把上在方向盘上。
牙关咬的咯吱作响,后背贴着靠垫,表情狰狞而亢奋。
一双漆黑的眼眸,仿如真的会放光,隐隐射出不加掩饰的怒火和仇恨。
这一刻,他要去审判和惩戒丧尸。
一群明明已经死掉的人,却毁掉了原本美好的一切,让已亡人不安宁,更让幸存者几乎无路可走。
说实话,王徒很怕,怕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像它们一样迷失。
更怕自己会孤独地死去。
我没做过的事,还有很多呀王徒心情沉重,在心底默念着。
下一刻,他浑身披着凶气,宛如一头脱笼猛兽,暴怒的咆哮声在驾驶室里炸开。
妈的统统的,给老子死!
这一刻,愤怒也好,恐惧也罢,全都得到了释放和宣泄。
从末世到现在,他一直在改变着,尝试改掉缺点,尝试让自己变得冷酷,甚至是无情。
如果想做一名合格的士兵,就不能再当一个心慈手软的人。
这句话,他在梦里给自己讲过无数次。
为何是在梦里。
因为,自从他脱下军装,胸带红花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机会去做一名合格的士兵了。
参军八年,自最普通的基层连队为,一步一个脚印,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与血泪,才从万千战友中脱颖而出,入选被称为军中利剑的狼牙分队。
那里的兵,在当兵前都渴望参军入伍,当成为其中一员后,则渴望踏上战场。
马革裹尸,虽死犹荣,这是独特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梦。
王徒跟他们一样,练就一身过硬本领,遂行各种艰巨任务不在话下。
却有个最大的病&ash;&ash;就是心软。
在和平年代长大的他,见不得老人死,更不愿对孩童出手。
用教官冷言涛的话来讲,就是贱。
他不止一次指着王徒的鼻子,跳着怒骂:王徒你踏马怎么不穿着裙子去当圣母?有的人就是该死,无论男女老幼,是敌人就不能手软。
不然,他们就会杀了你,喝你的血,啃你的肉,还会唾弃你的尸体。
那样,你就是失败者,你就是垃圾。
老子后悔,带个你这样的兵。
这些话,都太深刻了,挺不容易忘记的。
其实在火车上,望着那个略显苍老,背影无比萧瑟的老兵远去,王徒就已经有点想通了。
杀该杀的人,没有错。有的人,确实该死。
直到&ash;&ash;&ash;&ash;末世来了。
无论幸存者怎么样,这些丑陋的丧尸,都是真正该死的存在。
他现在,只想活下去,更不想变成它们那个鬼样。
四溅的血染着其他各种颜色的液体,又黏又稠,遮住了前挡风玻璃三分之二的位置。
甚至有一块不知是哪位的小腿飞起来,卡在右侧天线上,随着采矿车的行进在轻轻摆动。
这般恐怖的场面由浓重的血腥味调剂着,对视觉和嗅觉包括精神都是一种冲击与挑战,换作其他人恐怕很难保持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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