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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本人的上心,让我好好‘回忆"了番童年,至于大家说的这些事是否真实存在,我就不在这解释了。
因为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王朗的一片赤子之心。
你们说我渣男也好,说我纨绔也罢,但请你们不要对易小姐恶语相加。
她是个很好的人,我连喜欢她,都是高攀。
她值得更好,但那个更好不是吴亦凝,更加不是我。
在她没遇到那个人之前,我愿意代替那个他去守护她。
我本不想出来说明的,但有些朋友太过激动,言语上侵犯了易小姐,这是我不能忍的。
我王朗在此承诺,对易小姐言语侵犯的,都将以律师函警告。
我王朗别的不多,钱还是有不少的,若你们觉得能跟我耗得起,大可试试。”
很短,但下面还附送了法律科普小知识的连接。
莫要以为言语辱骂不是犯法。
附:《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这个罪名是个自诉罪名,也就是被害人要自己去法院起诉,不像杀人、抢劫等犯罪,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公安机关帮我们调查取证,自诉人需要靠自己搜集证据,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一旦证据不充分,很容易败诉。(作者:凝淙水淼来源:知乎)
这是正确***方式,王朗这篇自诉顿时让那些正骂的欢的水军感到慌张。
有人不信邪,非得试试,秦佐转手就是个律师函,这才让那些人稍稍安分些。
易格看完这篇自述,心情十分复杂。
她重生归来,是想霸气反杀那对狗男女,自身是没再想过感情的。
可这‘王朗"的出现让易格计划被打断。
当出现一个与自己一样带着后面记忆的人时,易格第一选择是抹杀。
可这个人是王朗。
易格犹豫了,面对王朗,易格是有歉意的,前世王朗的悲惨下场以及王家的被打压。
理论上来说,其实与她易格有着不可分割的因素。
秉着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原则,易格不想再次伤害王朗了。
更何况她有信心说服王朗跟她站在同一面。
前世对王朗的分析还是挺透彻的,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可是真和他接触后,发现出入...太大了,直到那人忽视了‘心头好"酒楼,易格这才确定这人不是王朗。
不是王朗,却在帮自己,易格有些摸不清他的目的,尽管他好像自己忠实走狗一般,但易格心里明白,这不是他发自内心的。
今天这篇自述,易格心中竟起了被人保护的安全感。
虽然她并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