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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喝什么酒,我也不知道。”突然,高渐离轻笑一声,“不过,你手里的,他应该会喜欢。”
“哎——那就对了!”荆轲顿时喜笑颜开,上去一把搭上高渐离的肩膀,“我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怕人家嫌弃我寒酸。这下便好,既然他喜欢这酒,我就慷慨送他,权当个见面礼,挺好!”
高渐离说得没错,他从未见过旷修,亦不知道他喜欢什么酒,干什么差事。他只明白,若自己今日不去,往后世间便再也没有高山流水这一曲,那条黄泉路,旷修走得会不甘。
秦国已是铜墙铁壁,想在秦军眼下劫囚,更是难于登天。秦人似乎早已料到会有江湖侠士过来救人,早已严阵以待,但来者只有两人,也在他们意料之外。
“入虎狼之地,还有高山流水相伴,”荆轲纵声大笑,“这一架,打得痛快!”
大雨瓢泼,像一幅乱舞的水墨,晕染了天光与黑夜。指下是紧绷的弦,耳边是刀剑相交的尖锐嘶叫,雨点打在身上如箭矢,而高渐离对这一切浑然不觉——人生有挚友,何惜日与夜?在这奔腾的琴声中,他亦能听到旷修满腹的悲恸不甘与酣畅痛快,高山流水遇知音,伯牙子期终成绝响,而他庆幸,他与旷修的人生终能在高山流水的牵引下有最后的交集。这首传世名曲得以后继,于旷修而言,是比赴死更加无憾的幸事。
当他和荆轲冲出重围的时候,他回头,看了荆轲一眼。
人生啊,有这么一个能为了寥寥一面的以身犯险的朋友,就称得上知己了吧?
后来,高渐离离开了燕国,去了赵国。荆轲游历天下,早就又不知去了什么地方,高渐离也不去打听,反正那人机灵,又油嘴滑舌的,总不会吃了亏。在赵国,他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再后来,高渐离进入妃雪阁,当了一个驻留的琴师,又遇见了雪女。他自认口舌伶俐,至少在和荆轲的侃大山中从未落过下风,只是遇见雪女之后,这张嘴突然就变得笨拙了。他变得讷讷少言,在那么多日夜里,都隐在帷幔后看着那个女子翩翩起舞,清冷不似凡人。
她的舞步扣住了他心跳的节奏,她的目光令他耳热,妃雪阁纸醉金迷的笙歌掩盖住怦然而动的那些鼓点,是他的心。
高渐离极少冲动,那一天却终于为了她站出来了。他的血管中似乎埋藏着某种热烈,于人生的某个时刻就会引燃,去见旷修如是,搭救雪女亦如是。被逼上绝路的那一刻,他心中没有后悔,他只是欣喜这一生过得畅快,有朋友,有爱人,很充实。
崖间呼啸的风中,他仿佛能看到一个人向他飞奔而来。然而他也只能说声抱歉,有些酒,只能下辈子再喝了。
再醒来时,那人就坐在他床边,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说说你这个人啊,也是奇怪,平时闷得像个木头,我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那什么来,结果一见了漂亮姑娘,哎哟,这胆子也大了,话也多了,跟皇亲国戚干架也不怕了。你说你这点胆量怎么就不长在酒量上?长在话量上也行啊······”
高渐离实在不想再听他絮叨了,“······荆轲?”
“好,挺好,脑子没坏,还知道认人,”荆轲很欣慰,“我本来打算说你欠我二百金来着······”
“我不可能有那么多钱的。”在这一点上高渐离非常清楚。他能活着醒来,想必离不了荆轲的搭救,而此处环境陌生,他又多少有点不安,“这里是······”
荆轲一顿,随即露出一个爽朗的笑,“这里是墨家机关城。”
“墨家?”高渐离虽然闲散,但也听说过墨家机关城的名号。这处世外桃源建立在最为巍峨险峻的要塞上,就连秦王都找不到,他又如何有幸,能被带到这里?
荆轲看得出他半信半疑,“怎么,我长得不像墨家头领?实话告诉你,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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