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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干活的人因为她的种种表现,一个个还笑得起劲儿,让女孩子本来就薄的脸皮更是红了个彻底,有好几次甚至要落下泪来。
不过每次这种时候江岑就会训她:“咱们做的都是最轻巧的活计,没让你下田割稻子,没让你挥锄头挖地瓜,没让你亲自去钻玉米杆掰苞谷,只是做这些活计你都受不了,真把自己当什么娇小姐了?吃东西的时候倒是会吃,你吃的那些再精细的东西,最初都是这样弄出来的,在这里嫌弃什么嫌弃?”:@精华书阁
当然,说归说,之后江岑还是给她准备了胶手套,又准备了筒靴,保证能将她的皮肤保护的严严实实的,这样下来,她倒也挺经得起锤炼,居然很快就习惯了这种生活。
而且因为干活多,体力消耗大,每天到处割柴捡柴漫山遍野地跑,爬坡下坎的,她不仅把体力练了起来,就是吃饭也比以前胃口好了。
甚至是睡眠,刚开始她还有心思去想别的,后来每天体力消耗大,身体疲惫,晚上洗漱完简直就是沾床就睡,再也没有什么失眠惊梦的时候。
江岑看着孙女越来越红润的脸颊,心里面是又欣慰又免不了有些担心——欣慰的是这丫头抗压能力其实还行,现在性格也越来越活泼开朗;担心的是好像自己说要让她忆苦思甜的目的有点走偏,这丫头瞧着怎么像是还有点沉浸其中乐不思蜀了呢?
眼看一晃大半个月都过去了,一大早起来饭还没吃完范楚楚有往外跑,江岑看的无语,心里计划着得找个时间跟孙女好好谈谈,就见刚吃了饭出去溜达一圈的孙女回来了,那脸色还有点不太好看。
“怎么了?没睡好觉啊,一大早就无精打采的。”江岑放下碗,倒不是她吃饭比范楚楚慢,而是这丫头现在跟附近几家都熟悉起来,特别喜欢隔壁林家的狗,一大早吃了饭就出去逗狗了。
谁料她不开口还好,一开口竟把范楚楚吓了一跳,抖了一下肩膀,抬起头:“啊?奶奶你说什么?”
“一大早失魂落魄的,怎么,不是都呆习惯了,难道终于呆够了,今天觉得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