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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说我这么不擅长用脑子的反而跟着御晨哥做民俗学的工作,很不合逻辑,是吗?”
“…呵呵…也不是…”
百里苗苦笑着,心想:“没想到他也有自知之明的….”
“我承认我考上大学有一半是碰运气,可我还是有付出努力的。别把我跟陆之晴那样没脑的富二代相提并论,我只是懒得思考,不代表我不会用脑,更不可能因为财神爷有钱就跟着他的。”
“…”
水银摆搔了搔后脑勺说:“其实,大家都知道是我爸要御晨哥来看着我的,所以才没的选择。另外这里头也有一半是我个人的原因。”
“个人原因?”
“是的,不知为什么,从小我就喜欢跟着我哥…”
百里苗露出异样的眼神:“你…该不会是…”
水银马上知道她在想什么,立即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可是个喜欢女人的正常男人,而且只喜欢清音一个!我喜欢跟着我哥,纯粹是觉得哥就像个神,他说的话只能服从,不能抗拒。也许是因为大家有表亲血缘关系吧…”
“哟,真神奇…”
“那你现在明白了吧,我可不像陆之晴那样凡事只向钱看。那么,这个手机你是真的借我玩一个星期吗?”
“当然咯,那下个月开始我就替你揽下学校跑腿的差事咯。”
水银躺在沙发上,优哉游哉地玩起来:“你喜欢去就由你去呗,我乐得清闲。”
成了!百里苗乐滋滋的,便走去厨房:“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做一顿好吃的吧!”
“不用弄得太麻烦,随便一餐就可以!”
水银这么喊着,心却想:反正都吃不出味道的,好吃不好吃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