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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会提到洞象大王。
对,自己手下这三个大王,其实就是南蛮比较强大的三个部落首领,而每个部落,都有自己信仰的图腾,同时,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看家本领。
就像那刚刚被踩成肉饼的带来大王,他的部落就是以驯养暹罗巨象为主,所以他上战场的时候,自然就带领着巨象兵团。
而刚才花赞口中所提到的洞象大王,他的部落以制作十分坚固的藤甲为主,所以洞象大王,此次随孟获出征,带领的可是三千藤甲士兵。
这些藤甲士兵,身上并不穿什么精铁锻造的铠甲,而是全部由南蛮当地生产的藤条制作。
要说这藤条,可是先用火油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再放到太阳光下,炙烤八八六十四天,所以最后这藤条是撕扯不断,同时也坚韧无比,而且水分早就蒸发,自然是轻便无比。
同样,由这样藤条编制的盾牌以及铠甲,那自然就是刀剑不入,可以说,就算是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想要刺破这藤甲,几乎都不太可能,更别说,是装备给寻常士兵的武器!
“这。。。闺女啊,你为什么说,你洞象叔叔手里的藤甲士兵,会是克制那中原贼人的大杀器呢?”
孟获想了半天,终于憋不住了,还是问出心中的疑惑。
花赞一听,顿时发出小公主脾气,她轻轻白了孟获一眼,随后又趾高气昂地说道,
“阿爸,你是不是傻啊!这刘荣的军队,之所以能快速攻占整个西蜀,而且将那傻蛋刘璋的十万大军击溃,靠的除了超人的军事谋略,再就是武器的坚韧锋利!”
“你刘璋守这西蜀这么多年,早就不思进取,他手下的士兵不但多年不加训练,连武器装备都不经常更换,所以哪里能抵御刘荣手下的强大军队?”
“这次女儿被掳,更是从他们口中套出话来,那刘荣的军队,装备的都是当今最锋利、最尖刃的武器,他们可是有一个单独研制武器的部门,叫什么军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