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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君的相亲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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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相亲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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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俩聊了一会首饰,又东拉西扯了些别的。

    她道:咱们走吧。

    他点头道:好。

    他一直没看表,一出门才发现雨已停天也黑了,这才意识到说得时间太长了。

    他送她到地铁站口,俩人互相道别后,就分开了。

    回到家,他发了条短信:到家没?

    她很快回复道:到了。你到了没?

    他回道:我也到了。

    她回道:一聊起来就忘了时间。你也收拾收拾早点睡吧。

    他回道:好的。晚安。

    第二天中午,他去单位食堂吃饭,竟然看到一个百年不遇的大奇葩。

    他像往常一样低着头扫码进食堂,一连扫了三次才通过,正在懊丧,一抬头看到两条水萝卜一样健壮白皙的大白腿。

    说实话,这两条腿很是修长,又筋肉分明,像是长在一位游泳运动员的身上。

    这让他很是惊奇。在单位也有好几年了,他居然不知道身边还有这样健美的女人。

    他急忙抬眼观瞧。

    说起来这世界上的事大都是见面不如闻名的。

    谁能想到腿的主人不是女人,而是一个满脸麻子坑儿的瘦小男人。

    他认识这小子。

    这人是单位新来的司机小。他瘦则瘦,却很有几分筋骨,走起路来迈步生风,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力量。

    这本倒不打紧。

    要命的是,小今天竟然穿着一条可以称之为二分裤的小短裤。

    他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有哪个男人会穿着这种短裤来上班。那裤衩真是短到连屁股蛋儿都要露出来了。

    他猛然见到这古怪的奇景,不禁一愣呆立当场。

    对方察觉到被别人瞧着,就寻找目光看过来,正看到目瞪口呆的君,随即也是一愣,转而脸一红,把头一低跑走了。

    君很是懊恼,暗自道:多看那一眼干啥?还不如不看,保持一点儿幻想多好。这下好了,没胃口吃饭了。

    想是如此想,饭还是得照常吃。

    这天中午的主菜是一份酱大骨,配汤是羊杂汤。

    两样都是他喜欢吃的。

    他喜爱吃骨髓,胜过吃肉,每次吃大骨头都要把骨髓吸出来吃掉,实在吸不出来就会用筷子捅出来。

    有人说这是贫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觉得,这种说法太过武断。至少他爱吃骨髓并不是因为小时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认自己爱吃,他从不避讳这一点。

    今天这大骨,要是能把骨头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对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

    他总觉得能吃,能睡是人的一种福气。

    在普遍丰衣足食的当下,人们对于吃没有丁点敬畏,丝毫不知道感恩。

    其实,也不单现在,早在《红楼梦》成书的年代,那些忘记饥渴为何物的人就不珍惜这点儿福分了。

    比如:宝玉家的芳官。

    她本是贾府买来学戏的女孩子,是正儿八经的贫苦出身。

    等到了贾府,因贾家对下人较为宽容,再加上碰到宝玉这种主子,她在生活条件上很是优越,原著评价是比别家小姐都金贵。

    有一段写到厨房用来讨好她的吃食&lquo;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莹莹的绿畦粳米饭。&rquo;

    这实在已不是下人的饭食标准,分明是别家主子小姐的餐饮水平了。

    可芳官本人是如何看待的呢?

    原文她对此有一句评价,大意是:这些油腻的东西,谁爱吃?

    单看这一段,她的反应似乎并无不妥。但是书中早就借厨房管事娘子的嘴交代过,这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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