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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当然是无法拒绝的,毕竟人命关天,多耽误一些时间他的表妹就多一分危险。
“多谢浩宇兄了,就有劳你捎我一程了。”于文义此时是真的觉得这个兄弟是真的仗义,平时就热心,现在又及时出现帮他忙。
孟浩宇好歹读了那么多年书,先前是好奇心作祟尾随了于义文,虽然什么都没看到,但是现在他想一下心里还是有些羞愧。
孟浩宇的爹是户部尚书,在朝中有些地位,南北方的文人在政治上本就有些不对立,他爹是南方人,此次他来南边读书一个是表明他南方学子的身份,另一个原因就是让他扩展一下他人脉。从前他们世家之间相互拜访都要写拜帖,现在他仗着与人家相熟就随便跟随人家着实是不妥的。
“好了,云义赶紧的,救人要紧。”孟浩宇压下心里的羞愧,催促道。
孟浩宇平日穿着和服饰一看就不便宜,就算知道他有钱于文义却不想他们家那么有钱,青砖绿瓦,仆人侍从样样具有,这还是他口中所说的落脚的地方,就这样的住宅县里能住上的大多都是举人之流的大人物。
于文义也没来得及细看,时间紧迫,孟浩宇只是叫他家小厮把马车牵来他们就走了。
于秋婉无疑是美的,孤傲的的月亮美得令人窒息,斑驳的血点装饰着她柔弱易碎的姿态,普通的布衫勾勒出她惊心动魄的美丽。
眼尾的墨点恰到好处,青丝散乱,专属于她的香甜与血的腥味交织在一起变成了一种迷乱的味道,仿佛在吸引人的堕落。
这样世间少有的绝色,在场的人眼中都不由得流露出痴迷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