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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个条件写在纸上,一式两份,自己把名字签上之后,又递给他签,周启明委屈巴巴签了名之后,直接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揉皱了塞进兜里,很显然他是不打算使用这份协议的。
“我都接受了你的条件,你也答应我一件事好吗?”周启明道。
“只要是合理要求,我可以答应。”童溪道。
“这个戒指你收下吧,原本就是准备送给你的。”周启明把兜里的银戒指递给她。
童溪觉得作为男女朋友,收下一枚银戒指似乎也没什么不妥当的,就点了点头。
周启明趁机把银戒指戴在了她左手食指上。
“哈哈哈哈!”童溪差点儿笑喷,虽然这时代的人不懂得戒指戴在每个手指上的不同含义,但这人把戒指戴在寓意独身的食指上,也实在是太钢铁直男了好吗?
“你笑什么?嫌这戒指不好看吗?它虽然旧了点儿,不过它是我奶奶留下来的,我爷爷一直当宝贝缩在箱子底儿,那天你去了之后他心情很好,一高兴就给了我。”周启明道。
其实他爷爷给他戒指时的原话是:“童溪那小丫头我很喜欢,你把这个送给她,就当我送给我孙媳妇的礼物吧,要是你个臭小子没本事,娶不到她,就当是我送***孙女的礼物了。”
记得当时他发狠一般道:“您放心,我肯定会把它送给您孙媳妇的!”
想起这些,他的脸忍不住红了,他觉得自己这次受伤特别值,否则不会这么快就能跟童溪发展到这一步。
其实一开始说订婚结婚的话,他知道她不可能同意的,他是故意以退为进的,先提出一个比较高难的条件,对方不答应,然后再把标准降低一大截,要求公开恋爱关系,谁让她趁他昏迷时做了那种事被他抓包了呢?
周启明觉得自己对她这么使手段其实有点不耻,但她这么优秀,如果他不抓紧点儿,万一让别的臭小子捷足先登了,那他哭都来不及了。
自小生活在军人爷爷的身边,他也是养成了雷厉风行的性子,尽管恋爱啥的他是个生手,但速战速决总不会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