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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在城镇里……秦歌简直如鱼得水。
那些人想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抓住、打死秦歌,根本不可能。
秦歌基本都不是在逃跑,而是按照自己规划的路线在潜伏前进。
穿过了几个胡同,来到了一个地下酒吧。
酒吧的音乐有点吵,好在灯光昏暗,是个西方风格的酒吧。
最外面是一个台球厅,一群混混在打台球。.
秦歌走到吧台,脸上还有血渍,西服脏兮兮的,也沾上了鲜血。
他板着脸:“威士忌,加冰。”
吧台的人看了一眼秦歌,快速递给他一杯酒:“今天好像不太顺利?”
“不,很顺利。”秦歌道:“我找克莱姆。”
吧台的壮汉眯起眼睛:“这里没有克莱姆。”
秦歌点点头:“告诉他,秦歌找他。”
壮汉翻了个白眼:“小子,我知道你平时可能一直是这个吊样子,大概自己一个人就能干倒三,这样的生活容易让人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到哪里都可以横着走但是!”
壮汉看着秦歌,笑了:“一身带血的西装和一把枪,不代表你可以为所欲为,享受你的酒,然后规规矩矩地听音乐或者滚蛋,做其他的任何事,你都会后悔,很后悔。”
秦歌看了看手表:“谢谢,我自己进去找他。”
“嘿!”壮汉掏出了一杆猎枪,指着秦歌:“不像脑袋开花就给老子滚蛋!”
他咔嚓一声拉开了保险:“我没说笑。”
秦歌冷漠地看着他,此时后面打台球的混混们都掏出了枪,纷纷拉开了保险,走向这边,把秦歌围在中央。
秦歌看了看这群混混,又看了看壮汉:“能……再给我一杯酒吗?”
壮汉看着他,吐出一个字:“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