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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胖瘦均有,证明是一个庞大的大家族。
而且更知道蜜獾身体粗壮似獾,爪子强壮,可以捣毁蜂巢。
坚厚的皮肤和粗糙的毛可以抵御蜂群的攻击,因喜食蜜蜂幼虫和蛹而得名。
是世界上最无畏的动物蜜獾,被人们尊称为平头哥!
恬静可记得蜜獾其实是地球世界最无所畏惧的动物。
号称“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平头哥一蜜罐!平头哥背披白毛,看着潇洒又英俊。
可关键是,它们什么都吃,什么毒蛇、那是辣条!
什么豪猪、狮子、豹子,平头哥统统没放在眼里!
平头哥一生只有两个任务;一个是吃另一个是在找吃的路上,简直是极品吃货。
而且蜜獾浅居在各种类型地带,包括雨林、开阔的草原和水边,喜欢夜生活,白天主要宅在地洞中休息,却不知为何群体出动追着一群女人们。
也是因为它们比较二、混不吝。
它们二到敢于从熊或者猎豹的嘴里夺取食物。
不仅二,还是个吃货,蜜獾胃口极好,从不挑肥拣瘦,有什么就吃什么,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美餐的机会。
它们爱吃小型哺乳动物、鸟、各种昆虫、蚂蚁、兔子、驯鹿,野果浆果、坚果,眼镜蛇,蒙巴蛇等问问星座毒蛇,蟒蛇,鳄鱼等上百种动植物。
不过它最喜欢吃的是蜂蜜。
可是,这是异世界,异世界的动物都是灵兽。
这些灵兽高智商,比地球的动物要聪明太多太多。
看看这些群居就能明白,这是个大家族,繁殖后代很是迅猛。
而且,看这数量不难看出,灵兽蜜獾不像地球上的蜜獾一样习惯杀死自家家族成员,光凭这一点,可想而知有多聪明,有多勇猛!
之所以聪明,种族才庞大,以至于跑来这里见到这么多人也不怕。
恬志鸿看向恬静:“怎么办?认识这是什么吗闺女。”
恬静嘴角一抽,却还是如实相告:“这种灵兽我了解……”
紧接着,恬静大治说了一遍。
然而,恬志鸿却看怪物一样看向了恬静。
恬静被这眼神看得有些发毛。
“爹,你眼神有问题!”
恬志鸿快速收回视线,有些激动的说道:“静儿,这种动物连爹爹包括你爷爷也不清楚它们的品性如此,更不会知道他们这么凶残和特别之处。
让你这么一说,好想收了一两只留己用,很划算是不是?”
恬静点点头,“我也正有此意,它们的血可以解百毒。”
恬静想,既然遇见比地球上的蜜獾还牛逼的蜜獾,那就收几个留作己用。
毕竟这是变异蜜獾,兴许以后有大用处也说不定,总之,防患于未然还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