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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第一兵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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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九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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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出来。

    有土地能租出去的东家,俗称地主,地主们走来,客客气气的跟李孟羲见礼。

    李孟羲面无表情的会了理,一句话也不说。

    如果要杀人,李孟羲不想饶了作为始作俑者的这几个地主。

    ….

    一时拿不定刑罚的主意,李孟羲领立法部司法部诸官员,还有关羽廖化,到僻静处商讨。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无不可。只是,诸位觉得,杀了人,必得偿命,这当真妥当吗?”李孟羲问。

    众人不解,众人都说杀人者死,从来如此。

    所有人都觉得应该如此,立法部司法部官员们还有廖化关羽都觉得这没问题。

    李孟羲叹息一声,道“诸位应当知晓,某和幼弟曾被裹挟于乱军之中。

    诸位说杀人就得偿命,可我问诸位,要是当时我兄弟两人遇一恶徒,恶徒喜看血肉相残,他逼我兄弟二人拿刀跟旁人搏杀,此时某不愿杀人,可不杀人,就得身死。

    为活路,某就不得不忍一时不忍,杀戮无辜。

    那此时,若有人说杀人偿命,要我李某人偿命,要我一命抵一命,我觉杀人非我本意,是被人逼迫如此,让我受罚我甘愿,若让我偿命,我心有不甘。”

    “设身处地,假若有一日,诸位面临同样处境,当被人强逼不得不杀人之时,委屈未伸,又要陪上性命,诸位觉得公道否?”

    李孟羲的话,引众人沉思。

    法制观念的冲突,在此时暴露了出来。

    李孟羲比众人看的更清,他知晓动手打人的穷苦百姓们,不管他们主动的还是被东家逼迫着来的,他们只是地主手里的刀。

    把人打死了,当然得重罚,可,直接把人砍了,略有些重了。

    还有,鼓动佃户打人的地主们,更是可恶,屯丁是受害者,打人的佃户也是受害者,鼓动的地主是彻头彻尾的加害者。

    巨鹿均分田地的大计势必要消灭地主豪强,能有打压豪强的机会,绝不能放过。

    商讨着,李孟羲随口讲述了一些奇特的法律概念。

    【非主观意愿杀人】,指,被人逼迫,或是不小心误伤,没有恶意没有杀人意图的情况下致人死亡,此时,当重刑,却不该简单草率的把人杀了。

    【主犯从犯】的概念是,鼓动打人的豪强是主犯,被迫动手打人的佃户是从犯。

    打人的佃户得严惩,豪强更得严惩。

    砍头,当然得砍,可砍谁的头,是砍佃户们的头,还是砍豪强的头,还是一块砍,还是砍纠合数个村落顽抗的里长的头。

    李孟羲倾向于把豪强们的头砍一遍。

    关羽担忧,若是把各家家主都抓来砍了脑袋,那乡人们气通连枝的,估计几个村都得***。

    “我看,最好是,一人不杀。”关羽建议到。

    “一人不杀?”李孟羲眉头皱起。

    “咱可是死伤了好几人,要是不严加惩处,他等还以为咱不敢痛下杀手呢,那我官府威严何在?”李孟羲瞪大了眼睛。

    关羽闻言摇头直笑,“羲儿啊,你不曾说,法制重在公道,不在官府威严。

    ….

    怎今日,又变了?”

    李孟羲愣了一下,“奥!”

    杀人不杀人,只在一念之间,杀人有杀人的好处,不杀人有不杀人……不杀人能有好处?

    李孟羲纠结半天,他索性让人投票。

    愿意刑杀的,拿纸点个黑墨点,不愿刑杀,放白纸。

    不记名投票,众人背过身准备了纸团,片刻后,转身,再把纸团丢到一起。

    李孟羲把纸团展开一看,投票结果是,多数人,不愿刑杀。

    ——

    于最后,放着众多村人的面,宣告了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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