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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第一兵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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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七章 土地兼并之原罪及【国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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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皆已成其族私有,既成其私有,则百姓则便不能再取湖泊水流当中一滴清水。

    按此道理,百姓将全当渴死。”

    “那我问玄德公,一族累代以累代积累购得川流湖泊,然后便说,川流湖泊是他家世代积累而来的,凭此道理,不让无水百姓饮水,于是,百姓纵渴死万千,似乎也是死的应该。那某问,此族所行,对是不对?”

    李孟羲一席话,令刘备陷入沉思。

    良久之后,李孟羲点出关键,他叹道,“玄德公啊,这土地,便如水一般,乃生民生存所必须。

    便如买下这天下间的山川湖泊一样,虽是,有人乃以数代积累方才购得千流百川,此中无有丝毫倾吞夺掠,然此生民所需,垄断于少数,垄断之本身,便就是罪。

    世间的豪强地主,无论是倾吞豪夺得到的土地,还是累代辛勤所得的土地,土地兼并之本身,有其原罪啊。”

    原罪一词一出,令刘备一怔。

    刘备此时一下就明白了李孟羲所论述的道理。

    刘备明白了,广有土地的地主群类,其部分个人或许无罪,但整个土地兼并的行为,整体带有原罪。

    刘备明白了,为何李孟羲说有人数代人辛辛苦苦才积攒来的土地,也是有罪的。

    有罪的不是辛苦劳作的数代人,是兼并本身。

    道理通明了,那些倾吞豪夺的豪强,跟那些靠自己辛辛苦苦积攒出来的地主,本质,都是兼并,都是一样。其兼并之土,收之均分天下,此行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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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道理虽知是对的,可让刘备去强收别人家的土地,刘备觉得有道德上的不妥。

    沉思了好久之后,刘备看向李孟羲,说到,“羲儿,你看这样如何?均地便均地,此大利民生,某无话可说。

    只是,收地的时候,不妨可换个手法。”

    李孟羲略迷茫的看着刘备,“什么手法?”他疑惑问道。

    刘备沉声答到,“买。”

    “买?”

    “对。不妨以均价从百姓豪强手中买走所有土地,土地买成公有,再均分百姓。”

    刘备肯定对自己的计策很得意,因为李孟羲看到刘备笑得很是灿烂。

    可是,李孟羲想了一下,他人都傻了,“……天!巨鹿所有土地啊,买的起吗?你有那么多钱吗?哪怕天子都买不起吧……”李孟羲惊的瞪大了眼睛。

    “无妨。”刘备呵呵笑了,“一时买不起,慢慢还就是。一年还不完,十年八年总归能还完。”

    ……

    “再不行,以低价买,以三成价买田,再不成,二成,哪怕一成,多少得给人钱吧。”

    ……

    “我知没钱,不妨用奖赏之法……”

    这管奖赏之法什么事啊,李孟羲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刘备,“什么奖赏之法?!”

    刘备则答,以之前军中的奖赏之法,就是粮食不够了,但匠营群思踊跃,每天得赏几百斤粮食,可粮食不够,照每天几百斤的赏,消耗太大,可要是不赏吧,匠营就少了激励。所以,解决办法就是,只赏一斤,剩下几十斤以票据下发,待日后军粮足的时候可以凭票领取。

    依此法,既奖赏了,既能起到激励,同时,又不用支出太多。

    刘备现在想到的就是这个方法,刘备是想,哪怕没钱,哪怕钱不够,钱再少,可以先付很少一部分钱把地强制买成公有,然后未付的那一大部分钱,乃以票据下发,每年还点,每年还点,慢慢给还完为止。

    李孟羲惊讶无比的问刘备,他问刘备为什么要给钱,为什么想到这么做。

    刘备则理所当然的解释,强夺别人田产,总归说不过去,要是拿钱买,就说的过去了。

    再者,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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