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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第一兵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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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一章 乡土秩序的终结,泥沙俱混之法(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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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不仅如此,一乡之人,最好还是打散,打个七零八落,使其再无有乡土之念。

    不仅要使乡土无存,最好,连一村之人也给拆了。”

    古人重乡土,关羽也是。

    按关羽所想,哪乡的回哪乡去,同乡之人还做同乡之人,同村之人再做同村之人,这再好不过了,可李孟羲非要打一切打个七零八落,关羽很是不解。

    李孟羲之所以想要把乡土结构解体,之所以想让巨鹿人散的七零八落,只留下最小的家庭单位,这是因为,他知道,一旦民夫们回到了自己家里,村里,那就直接回到了自己熟悉的环境,那就直接落叶归根了,直接扎了根了。

    他等民夫扎根了,他等便不依靠义军了,他等扎了根,不依靠义军,那就只想过小日子了,日后便不怎么肯为义军效力了。

    乡人回乡土,哪村回哪村,这的确是很方便重建乡土秩序。

    可乡土秩序,是皇权不下乡,而李孟羲想要的,是军屯,不是要的一大片的跟大汉其他地方没有区别的的一个个村庄一处处亲族报团的百姓。

    所以,便不能使民夫们能有乡土秩序的依靠,必须让民夫们除了义军,没有别的依靠,必须让民夫们不得不依靠义军的秩序。

    再有,乡下是个什么环境,亲族报团又是个什么模样,李孟羲很清楚。

    百姓们,同村之人,村里大姓人多,欺负人丁不旺的小户,能把人连皮带肉吞的一点不剩。

    同族报团,是必定会欺负小户人家的,同村报团,必定会欺负外村的。

    可,李孟羲计划的关键一步,是均分土地啊,让哪村的民夫回到哪村,那好家伙,这些回了村的一伙人,对村里的土地什么熟极了,村里地主人跑的跑,死的死,没人了,这些民夫们就认为村里的土地全是自己的。

    然后分田的时候,本村的民夫会霸占着本村的地不让分,进而仇视外来的民夫,进而,仇视要强分土地的义军。

    村里百姓,强视村中土地都是他们本村人的,这很正常,毕竟从道理上来讲,村里的土地,村里百姓世世代代在耕种,从继承上来说,同村的人天然具有继承土地的法理。

    这不是讲不讲道理的问题,而是本地人必会报团,必会排外。

    这可好,巨鹿被已经没有地主豪强了,结果,本来无地的穷苦百姓一回到村里,就视村里的地都是他的了,就开始从地主的角度思考问题了。

    这可好,只要乡人各回各乡,村人各回各村,那新的地主阶级,立刻就诞生了。

    乡土秩序,除了对安稳稍微有点作用以外,其他的,全是负面作用。

    土地改革,与乡土秩序,是对立。

    再有,日前,李孟羲方才想明白该怎么使巨鹿之民人无相欺,他想到的办法是,一人发一把强弩。

    现在,强弩暂时还没有,要是,大家都举目无亲,都没有依靠,谁也不会欺负谁。

    可是,要是别人一个村里抱一团,你们几个外人孤零零的,别人欺负你,你怎么拿个木枪反抗一群人。

    所以,为平等计,为生民尊严计,巨鹿一地,当无有亲族,无有同村,只有家家户户。

    当人人无亲族依靠时,则人人都是孤零零的,则谁也欺负不了谁。

    到了这时,孤零零的巨鹿百姓,便只能依靠义军的秩序,于是,义军便可以稳稳掌控住所有人。

    问题很简单啊,你跟别人起了口角,同村的人跑出来,把对方打了一顿,同村的人都已经帮你把问题解决了,那就不用去靠义军主持公道了。

    反过来,你要是跟别人起了口角,举目无亲,这时,想求公道,便只能找义军来主持正义。

    于是,百姓只能依赖义军,利害关系牢牢结合在一起,义军将就能对百姓有强大的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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