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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行军,蜿蜒显眼,不可能不被敌所知,纵无犬声,人亦藏不住。
二者,若需人衔枚,马裹蹄,密而夜袭,此时,必是军中一部精锐前去袭敌,而非我大军全军冒险夜动。军中军犬袭营不带,怎会因犬声暴露行踪。
故,综而虑之,纵战犬不堪阵战,军中带一战犬,用其耳目,则大有必要。
纵行军之时,带战犬可能不妥,然于边关城寨处,养犬用处多,汉军边关将士养狗一可起警示之用,年关杀之可得狗肉,两全其美。
此,【犬】之用也。”
终于,李孟羲再去冥思苦想,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动物能和军事相关,他回头,审查所写,看有无错字疏漏等。
回顾一遍,李孟羲发现,写这卷新的东西时,恰好拿的是一卷新的布匹,等写完,竟恰好把布匹完全用完了,写的满满当当。
前后过了一遍,李孟羲豁然觉察,此一卷,写的,鸡,战马,鸽子,猛禽,牛,虎,猛兽,象,蜘蛛,犬,竟然,全是飞禽走兽。
此一卷,便被李孟羲命名为【禽兽兵法】。
意为,专研用禽兽之用的特殊兵法。
李孟羲之前自悟到,为将者,不仅要能排兵布阵,还要能知医,知匠。
知医则能知疫防疫。
知匠则能知工巧,知工时。
不然,若不知匠力,强令军中匠官范疆张达一日之内作十万白衣白甲,若做不出,斩首示众。十万白衣白甲,此神仙也完不成。知绝无活路,范疆张达铤而走险,剁你人头投东吴去了。
前知,为将者能知用医、匠。
现在李孟羲又悟到,为将者,还应知【禽兽】。
不然,至一雪山峡谷,战马鞭打不前,你不知战马为何如此,然后,强令大军继续前进。
好嘛,大军全军走进山谷,轰然一声雪崩,全被雪崩埋了,全军覆没。
好不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