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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和感觉有时候是一样的,都像抛物线。由到顶点,再由顶点滑向低点......见惯不怪的人与事,穿梭成社会上无数形形***的故事,凄凉的写意和这变幻无常的天气一样。想想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习惯性的看着每一间包厢里映射的故事,或许天歌就是个小舞台吧。我又看到了帅哥,不过这次包厢里的帅哥却显得很亢奋。是的,帅哥找了新的对象了!随心,随性,随缘......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我想应该是要祝福他的,至少此刻陪在她身边的女孩和他保持着距离,并没有像前任那么绿茶。隔着包厢玻璃能看到女孩清爽的头发,清秀的脸庞,清澈的眼眸,还有那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清新自然的气息,绘成一幅清美的画卷。女孩看向包厢门外的瞬间、感觉心被刺痛了一下。那个女孩,怎么那么熟悉!
是她,林莎莎。
家境贫穷是我最大的遗憾,是的,遗憾!六年级的时候,我哥是我们整个县城唯一一个进重点大学的人,县里和乡里的表彰却一点都没有让我爸开心起来。因为高昂的学费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真的太难了。那一年,借遍了所有亲戚,看透了所有人的脸色。凑齐了我哥的学费!也是那一年,贱卖了老家的房子,我随着爸妈来到了海港。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一个大学生已经把我爸***的走投无路。于是,就想把我过寄给当时我爸上班的厂里的老板家。我只听过童养媳,但没有听过童养婿。我不喜欢,但一想到我爸没一家借钱时受到的冷眼,就同意了。
不是我少年老成,当生活把你逼的没有任何未来可以幻想的的时候,就只能去接受。老板姓林,林莎莎就是她的女儿。
算起来我应该是亏欠她的,刚到她家的时候。她的爸妈真的拿我当亲生儿子看待,没有要求我改姓,也允许我经常回家看看。有时候在想,林叔才应该是我人生路上的第一个贵人吧。好赖我也争气,每回都能考个班级第一回来。渐渐地这个我未来的小媳妇就开始嫉妒起我来,什么都和我争,但成绩却一直很差。我爸告诉我,不管这个丫头怎么样,你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家给的,不能欺负人家,我也是一直这么做的,只不过把她当个妹妹看罢了。
改变她对我看法的是初一的一次放学,那时候的莎莎虽说成绩不行,可是舞蹈天赋极高。学校的一次文艺晚会上崭露头角后,就总会收到男生的情书。坏就坏在她长得太好看了,放学的时候像往常一样她早早的就骑车回家了,从不会等我。
回家的路上,远远地看到有一群人围着,本不想凑热闹,但那个被围的人好像是林莎莎。
容不得我思考,放下书包随手抓起路旁的石头就冲了上去,结果我被打的很惨,眼角,鼻子全部都是血,手都被打折了。估计看我这个样子那帮小混混害怕了,一哄而散,只留下林莎莎看着我这样不停的哭。
林叔和陈姨见我和莎莎迟迟没回家,找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疼的不行了,后来在医院呆了将近一个月左右才出院。因为就是从那以后我的身边就多了个“狗皮膏药”似的林莎莎。就算有时候我回自己家,她也会跟着。
高中毕业那年,我到林叔的玻璃厂里做假期工,林莎莎依旧跟着我去了厂里。我知道林叔会为我准备好学费,但我还是想靠自己去挣。我是真的烦了这个林莎莎就挑了最重的搬玻璃的活,作为老板的准女婿,很多人都会让着我,但我从他们那种不屑的眼神中读懂,要想让别人认可必须得靠的实力才行。有时候没有打磨的玻璃会隔着手套划破自己的手,看着血从手套流出依旧不敢松手,有时候叉车会不小心砸到自己的脚趾,满是血的鞋子也只能咬牙坚持。
但林莎莎不怕,她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全厂的人都知道林莎莎喜欢我,但我真的喜欢不上,从始至终都是当她是个妹妹。在去上大学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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