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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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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一辈又一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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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妈妈……”

    晨曦下课回家,兴奋的围着林绣转圈圈。

    “干什么那么高兴?捡到钱啦?”

    晨曦撅着嘴坐到妈妈身边,“不是啊,捡什么钱呀。我今天见到明星啦。原来胡幼卿跟张老师是老同事,以前都是电影厂的。我还跟她合影了呢。过几天照片洗出来给你看啊。她好年轻啊,看上去都没有三十岁。说她四十了,肯定没人信。她素颜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好神奇呀。”

    小嘴吧吧的说她遇到明星的过程,孩子长这么大,还头一回跟真的明星近距离接触,很兴奋。

    “你不是喜欢韩星吗?我还想着等你上完课,趁着还没开学,带你一起去韩国,让你好好追呢。咋又换人啦?”.

    金妍丽想要合作的诚意很足,条件开得非常优越,但她毕竟不是当家做主的人,还是得跟能说了算的谈。

    “去去去,去呀。没换人没换人,我是博爱,都追都追的。”

    行吧,林绣安慰自己,你没痴迷哪一个特定的人,也挺好。

    海王追法的话,问题不大。

    母女两个说好了等表演课上完,开学前还剩下最后十天时间,林绣带晨曦去韩国看演唱会。

    计划没有变化快。

    也是晨曦跟胡幼卿长得确实像吧。

    胡幼卿接了一部大制作的古装电影,演秦国的芈八子太后。跟剧组推荐了晨曦演青年时期。

    既然想做演员,这个经历对她考试的加成太重要了。

    张老师也说,虽然以晨曦的资质,艺考应该没有问题,当然还是越保险越好。

    晨曦自己也想演。

    林绣又跟着去剧组面试,作为监护人,签合同。

    开学了还没有拍完,又跟学校请了半个月的假。

    她可不放心把孩子自己扔在剧组,只让助理跟着。

    再学坏了怎么办?

    就全程跟着,穿一身运动服,背个大包,又是伞,又是防晒驱蚊,又是水杯的。

    跟保姆似的。

    “谁能相信林总这样的大老板,居然会做这样的工作。刚来组里的时候,我都没敢认。”

    制片人姓刘,文化界转影视圈,自称是为了情怀,反正是不差钱的主儿,拍片子确实很随意,喜欢什么投什么。

    拍这部戏是受人所托,要捧胡幼卿专门开的组。

    他是出于人情压力,才过来走走过场,结果一到剧组,远远看着一位长得像锦绣集团的林总,他都没敢认。

    他之前倒是跟宋凛有过几次接触,一起吃过饭,钓过鱼。跟林绣就是一面之缘。

    走近了打招呼,还真是。

    因着组里藏着这么一尊大佛,他本来听想挂个名了事的,到是认真起来,有空就过来看看。

    林绣被他说得笑,“可怜天下父母心吧。”

    刘监视点头,“是是是,我家那小子喜欢蓝球,非要去打什么nba,身高一米八才将将过去,打的哪门子蓝球,不是闹笑话嘛。说了不听啊。您家这个,小姑娘爱好个文艺,多好,漂漂亮亮的,还安全。我们那个,动不动脚折了,要么胳膊折了的。愁死个人。”

    好像说起孩子来,大家都有数不清的苦水要倒,旁边导演也接话呢。

    “咱们年轻那会儿,哪有这些个事。不是屯子里赶猪就是山上套兔子呢。还爱好这个那个的,上哪有这条件去?说到底,还是日子好过了,一个个的没挨过饿,吃太饱了。闲的。”

    可不就是这个话嘛。

    林绣想起来,刚刚穿过来的时候,跟林妈在村里的晒谷场编席子,婶子们讲究那会儿村里新娶的媳妇彩礼多,爱绣个门帘子什么的,都说年轻人不会过日子,忆苦思甜的谈他们年轻时候的苦日子。

    “这可不是又过回去了。当初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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