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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处理方式,对其中的人物有一个拓展,可以让自己的故事讲的更加吸引人,却不至于让人觉得冗余。
李莎莎以为他看不出《妖狐》里面有借鉴妲己的形象与内容的方面么?他现在不过是挑破窗户纸,让这件事情更加明显,并且让双方都能够从其中获益罢了。
“卓哥是想让我这边帮助您那边的故事做好铺垫,炒热度么?”李莎莎到这个时候还不明白卓玉的用意,她也就不用在这个圈子里面混了。
卓玉自然不是好心的帮助她,如果他真的愿意双方进行合作的话,就会想着把妲己这个人物的版权给她来运作,从这个人物出发来完成《妖狐》的第二部。
而卓玉刚刚话中所说的是构造狐狸的社会,完成妲己成长的世界背景建设,那就是说明对方是把他们这个当作是工具性的。
如果拍出来的结果好,他自然乐意在自己的故事里面借用热度,而如果热度不行,乃至被人吐槽,那么他也可以毫不犹豫的舍弃。
不得不说,卓玉的要求是完全卡在李莎莎的痛点上。
如果《妖狐》的成绩好一点,哪怕不如《白蛇传》,她也不会直接答应卓玉的要求,必然是要对方付出点什么才会考虑合作。
而如果《妖狐》就是属于扑了的结果,不管说什么她也不会延续之前的内容,除非卓玉愿意给她妲己的版权,让她围绕妲己这个角色来讲故事。
而现在《妖狐》的热度处在没有成为她依仗的程度,却感觉还能再拯救一下,对卓玉所提出的条件,就让她不得不仔细考虑了。
“你也可以这样理解,不过,现在杨戬这么受欢迎,你难道不想着蹭一蹭热度么?”卓玉问道。
李莎莎当然想,但是相比于蹭一下封神系列的热度,她更希望扶持出属于自己的系列故事。
她完全相信李敬云对于白蛇系列的故事有想法,只是她不会告诉卓玉罢了。
“当然想了,如果没有妲己这个人物的版权,我这边打个擦边球,也没办法吃到杨戬的红利吧?”李莎莎开始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