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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后是要继承我事业的,”夏洛克继续胡诌道,“如今也老大不小了,我想提前带他出来长长见识。”
“儿、儿子?!”交易人如被鱼刺哽住一般瞪大了双眼,“可他……不像个混血啊。”
“哪里不像?”夏洛克捏了捏李默的脸,“虽然他比较像他妈,但是,你仔细看,也能看出来很多我的特征。”
出于礼貌,交易人茫然地点了点头,一时间不知道到底是夏洛克在把他当弱智,还是夏洛克这个弱智自己看不见自己头上的浓绿。
“你看,他皮肤这么白,要不是因为混血,就他这天天打球的糙汉,能保养得这么好?”夏洛克又揪了揪李默的短发,“你再仔细看他的头发,乍一看像是纯黑的,是不是?但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其实是五彩斑斓的黑,喏,从这个角度看,是不是带点蓝?你再换个角度看,是不是又带点绿?”
交易人:e,还是你比较绿……
“这和验货一样,考的是眼力功夫。”夏洛克索性放弃了解释,用嫌弃的眼神瞥了交易人一眼,“你啊,眼力确实是不行,不然也不会来找我。就拿这根雪茄来说,你要想节约成本,降低风险,就不要掺20%那么多,掺5%才是最好卖的。”
交易人愣了愣,显然是被唬住了。
夏洛克继续道,“同样,我为了节约成本,降低风险,我带我儿子出来见世面,你不能拦我。”
“也是。”对方一边陪笑着,一边暗暗盘算,虽然不知道夏洛克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可他料这个吊儿郎当的高中生也翻不出什么大浪,不如先顺着他们的意思来,边走边看。
“那就这么定了,这周末,莎乐美设计公司的舞会上见,邀请函我回头寄给你。”对方伸手握住夏洛克,“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嗯,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