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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万喜知道他的性格,也不多劝。“回头等这个社团建起来,我们两人一起请你。”
说完,喜滋滋地朝延敬飞几人招招手,一起赶往食堂。
到了那边,几人排队打好饭菜,把菜凑在一起,开始吃起来。
因为赚了钱,最近大家都潇洒了许多,每次都会买一份最贵的肉菜。
这样做的结果是,宿舍其它人都不好意思再跟他们一起吃,慢慢地分成两个团体。
而黄和平最近没有跟宿舍的人坐一块,选择和其它宿舍的老乡一起吃。
没过一会,谢雅云也过来了,马万喜朝他招了招手。
自从开始追求她,只要是他先下课,都会帮她打好饭菜等她来吃,把舔狗那一套学得十足。
当然这时候没人会这样叫,反会会夸这个男朋友特别贴心。
这也是谢雅云会这么快沦陷的原因所在。
女人嘛!就算再高傲,也无力拒绝一个这么体贴又大方的男友。
“谢谢。”接过饭菜,谢雅云小声道了声谢。
虽然两人关系算是确定了,她依然无法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照顾。
“咱们之间不用说这个。”马万喜大度地摇摇头。“你先吃饭,一会儿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说完,把饭盒和快子替她摆好。
….
有了夏臻的这个志愿者计划书,只要搞几次活动,肯定在全校引起轰动。
到时别说学生会,就算校团委,也会主动请她去担任委员。
“好。”谢雅云见他说得这么有把握,心里也有些期待,再次小声应了声。
旁边的王巧梅则羡慕得不行。
马万喜对女友真的太体贴了,如果延敬飞能这样对自已,那她就算为他去死,也心甘情愿啊!
感受到她的情绪,延敬飞心里暗了暗,却装作没看到。
在她的拼命追求下,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拒绝她接近,但是也没有答应跟她在一起。
随着时间过去,他的心越来越软,开始接受了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经常陪着自已。
只是要他像马万喜一样,拼命讨好对方,他真的做不到。
见延敬飞没有任何变化,王巧梅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却没有表现出来。
只要自已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感动他。
到了那时候,还怕他不对自已好?
吃过午饭,马万喜和谢雅云没有回宿舍,而是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讨论志愿者社团的事。
“这是你写的?”谢雅云看了看上面的字,感觉不像是他写的,就疑惑地问。
倒是对男友这么着紧自已的事,非常满意。
别看她是学姐,两人其实是同年,今年都是二十岁。
至于谁先出生,谁也没好意思先问。
如果最后确实谢雅云大几个月,两人不管是谁,都会感觉不自在。
“是夏臻写的。”马万喜没有为了讨好女友,就把兄弟的功劳占为己有。“他说这个搞好了,比我们的文学社,更容易引起学校的。”
野草文学社,现在已经是全校的明星社团。
他相信女友只要用心经营这个志愿者社团,成就不会比自已差。
“这个不是学xx做好事吗?”谢雅云看完后滴咕道。“不过组织好的话,确实大有可为。”
她出生普通,不代表眼光也普通。
新时代的大学生,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付状态?
理论上有不少人讲过这个,但是真正的实践活动,相关报道并不多。
如果他们能走在前头,确实很有搞头。
特别是里面提到的两个活动,组织学生,在全校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让旦大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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