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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会知道?
这样的话,只好碰碰运气,就当它是啦!反正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ash;&ash;攻城的魔族并没有死绝,荒原上还有无数溃兵和匪帮在活动,万一被他们抓到,咱们两个细皮嫩肉的地底人可就惨啦!
走,如果天空流血的方向真是太阳,那这里应该是西边,咱们往西走&ash;&ash;昨天突围的时候不是说好了,一路向西,就有可能遇到‘同盟’的援军么?
白小鹿乖巧道:我都听万大哥的。
两人将满地物资收拾起来,万藏海倒是没看着白小鹿一个人干活,甚至帮他分担了一个包裹,加上两柄自动步枪的重量,还是他的负重更大些。
而且他还主动走在前面,面对未知的危险。
这令白小鹿困惑起来,这个万藏海究竟是好是坏呢?如果他真有恶意的话,拿到了两支装满子弹的自动步枪之后,完全可以开枪,独吞所有物资的吧?
他占尽优势,还愿意和白小鹿组队,是否说明他真的把白小鹿当成自己人?
别太相信他。
哥哥淡淡道,换成我是他,也不会开枪&ash;&ash;但并不意味着我就是善意的。
为什么?
白小鹿不明白。
第一,这里的物资太多太重,我们没有交通工具,光凭两条腿扛着两大包裹的物资在荒原中行走,走不了多久就要虚脱了。
哥哥分析道,以我们的年纪和体能,徒步前进的话,一个包裹已是极限,就算他杀了我们,最多也只能拿走一个包裹的物资,暂时放我们一马,却能得到一头心怀感激,毫无戒备的‘骡子’,帮他多扛一个包裹,就算我们消耗掉其中一半的物资,他还能多赚一半。
白小鹿在心里啊了一声。
每次都是这样,对他来说天大的难题,到了哥哥那里,瞬间就能理清思路,找到关键。
第二,更重要一点,我们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物资’,意味着一块非常新鲜的血肉。
哥哥冷笑,必要时,杀死我们,至少能收割好几十斤肉,维持甚至十几天的生存都不成问题,这家伙一看就很聪明,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大一块好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