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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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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君臣问答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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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微微点头,秦王政朝着李斯,道:“这件事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你作为我大秦长史,兼任廷尉,此事由你负责!”

    “诺。”

    点头答应一声,李斯心中极为感动,他入主廷尉府,已经数年过去了,这些年,他虽然升迁成为了长史,但依旧兼任廷尉。

    长史只是通往秦相的必经之路,但是,大秦廷尉府才是实权官署。

    从当初秦王政任命他为廷尉时,李斯肩头便压上了一座沉甸甸的大山。

    从走进廷尉府正厅的那一日起,李斯油然生发出一种鲜明的预感:

    这里,将是自己人生功业的真正开始。

    因为,李斯清楚地知道,新的天下需要什么,秦王期冀自己做什么,自己又该当做什么。

    在变法之后的大国,廷尉这一职位极其显赫。

    廷尉仅次于丞相、上将军之下,居于其他大臣之首。

    更重要的,廷尉府是秦法的实际运转轴心,是秦法的威权凝聚之所。

    唯其如此,在朝,在野,乃至在整个天下,廷尉府都是秦国之所以为秦国的标志,犹如战场标有姓氏的统帅大旗。

    没有秦法,秦国不成其为秦国。没有廷尉府,秦法不成其为秦法。

    若将大秦廷尉府的实际职能与延展职能综合起来,至少具有四个基本方面的职能权力:

    其一,执法行法,也就是具体地执法审案,以及随时推行新的法令;

    其二,法教,辖三级法官,为朝野臣民宣法,并随时回答种种律法疑难;

    其三,筹划修法立制,法令需要修订,抑或在扩张的新领土要推行新法,都须得廷尉府事先筹划;其

    四,领衔执法六署(廷尉府、司寇府、宪盗署、国正监、御史署、刑徒署)。

    会商行法涉法之国策方略。

    要知道大秦,从商君变法以来,凡事皆有法式,政事与国计民生之谋划,无不与律法有关系。

    包括商市税金、关卡盘查、农田赋税、河渠浇灌、工程徭役、奖惩查处、军功查核等等等等,

    凡有疑难纠纷不能解者,最高的仲裁便是廷尉府会同六署会商,再报秦王政决断。

    事实上,大秦国事繁多,秦王政极少能亲自决断涉法事务,除非事涉根本又有争议,其余法事无不由廷尉府主持决断。

    实际上就是说,在大秦,只要廷尉府不停止运转,任何其他的官署瘫痪都不足以影响大秦朝廷的运转。

    如今灭国大战已经开始,山东六国,已灭四国,此时,李斯已经清晰地看到了大秦朝廷面临的重大抉择。

    这意味着,大秦的廷尉府,将会变成整个天下的廷尉府,成为大秦接下来,除了国府官署之外,最为庞大忙碌的一个官署。

    正因为如此,李斯对于灭国之后的情况,多少有些想法。

    这个时候,李斯起身从袖中取出一卷帛书恭敬递给秦王政,道:“王上,这是臣制定出来的方略,特请王上过目!”

    从李斯手中接过帛书,秦王政打开铺在长案上。

    定国图治十大方略:

    “一,典章诸事:大秦兼并六国,统一中原,乃是一个重生,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当议定君号,朝仪,礼法,服饰,文书制式等。”

    “二,国制诸事:天下治式官制更新律法一统等。”

    “三,文教诸事:统一文字制定统一言语为雅言,废除诗书建立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

    “四,连接山东诸地:连接驰道,开辟直道,同一车轨,将天下彻底的掌控在一起。”

    “五,同一度量衡三器各立校正之具等。六,掘六国堤防,通天下河渠,行农田水法等!”

    “七,定边诸事:制定针对于南方百越西方羌胡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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