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番外篇」段正卿:她叫聂雪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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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万纵的比试居然输了。
这让段正卿好多天都难以理解。
因为他的成绩很好,复习之前就记得很多以前上学时候的内容,复习之后参加考试的时候更是感觉没什么难题。
可万纵就是分数比他高。
虽然不知道高多少。
但万纵是理科省状元,他不是,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说不定只差几分,但他还是输了。
愿赌服输,他去万纵家门口一口气做了一百个俯卧撑。
不得不说离开部队之后叙旧没有做过高强度锻炼了,这样的强度的确有些大,但他做得很高兴。
为万纵和林棠棠双双考上京市而高兴。
他们不用分开了。
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最不好的结果。
而他自己的分数肯定也不低。
人民大学是他的第一志愿。
他也达成了他的理想。
去了京市,以后还是能跟万纵他们偶尔见面。
以他们的爱情为镜,他也想成为一个像万纵那样可以让自己的女人坚定不移选择的男人。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太过骨感。
因为到了自己想去的大学,见过了很多新的面孔,他却再也没有过当初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明明有些女同志生得也很好看。
可他心里就是没有任何感觉。
就像一潭死水。
刚开始他又有点急,但脑子里莫名的又冒出了当初那个老头子神神叨叨的话。
不能急,一定要耐心的等待。
他是有正缘的。
一定会有。
也许他应该先提升一下自己,对跟万纵学学。
好歹得先学会做饭。
因为当了几年兵,他打理卫生很在行,可唯独一个做饭压根没有学过。
想到万纵说过的那句话,他也非常认同。
做饭理应是他们这些糙老爷们儿该干的事情,女孩子哪能天天在烟熏火缭的厨房里待着?
万一烫伤了,熏到了眼睛流眼泪,碰多了冷水以后每个月肚子痛,都是对她们不好的。
男人就该主动承担起生活中这类小事。
本来最开始他还没想过这些事情男的做还是女的做有什么区别来着。Z.br>
可他有天恰好看到了妈妈在厨房做饭不小心把头发缭到了。
就那么一小块地方的头发被火缭没了,他妈妈就难受了好多天,甚至一连好多天都不怎么愿意出门,生怕被别人看到了自己的丑态。
是了。
就连他妈妈那样上了年纪的女人都爱美,更何况本就年轻爱美的女孩子呢?
他们男人其实被不被火缭到头发都无所谓,大不了直接把头发全剃了,还凉快。
至于烫伤碰冷水这些更是小菜一碟,他在部队里受过的大小伤不计其数,冬天游泳更是基本操作,全都不带怕的。
这么一想,万纵说得是真的很有道理。
这些事情的确比较适合他们男人做。
而且如果做得好吃的话,说不定自己的女人还会更加黏糊。
就像在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林棠棠吃到一样很好吃的菜会特别黏糊的夸万纵。
那种腻歪的劲,光是想想就让人憧憬。
于是来到京市后,段正卿在宿舍里住了一段时间就出去做兼职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
租的房子里有个厨房,很适合他这个新手学习做菜。
可是明明看万纵做饭那么简单,他学着自己做饭的时候却连连失败。
做出来的东西要么黑乎乎的一团,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吃又怕把自己毒死了。
要么就是老是做到半生不熟的,吃几次就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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