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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美艳知青被糙汉娇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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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番外篇」段正卿:她叫聂雪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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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万纵的比试居然输了。

    这让段正卿好多天都难以理解。

    因为他的成绩很好,复习之前就记得很多以前上学时候的内容,复习之后参加考试的时候更是感觉没什么难题。

    可万纵就是分数比他高。

    虽然不知道高多少。

    但万纵是理科省状元,他不是,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说不定只差几分,但他还是输了。

    愿赌服输,他去万纵家门口一口气做了一百个俯卧撑。

    不得不说离开部队之后叙旧没有做过高强度锻炼了,这样的强度的确有些大,但他做得很高兴。

    为万纵和林棠棠双双考上京市而高兴。

    他们不用分开了。

    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最不好的结果。

    而他自己的分数肯定也不低。

    人民大学是他的第一志愿。

    他也达成了他的理想。

    去了京市,以后还是能跟万纵他们偶尔见面。

    以他们的爱情为镜,他也想成为一个像万纵那样可以让自己的女人坚定不移选择的男人。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太过骨感。

    因为到了自己想去的大学,见过了很多新的面孔,他却再也没有过当初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明明有些女同志生得也很好看。

    可他心里就是没有任何感觉。

    就像一潭死水。

    刚开始他又有点急,但脑子里莫名的又冒出了当初那个老头子神神叨叨的话。

    不能急,一定要耐心的等待。

    他是有正缘的。

    一定会有。

    也许他应该先提升一下自己,对跟万纵学学。

    好歹得先学会做饭。

    因为当了几年兵,他打理卫生很在行,可唯独一个做饭压根没有学过。

    想到万纵说过的那句话,他也非常认同。

    做饭理应是他们这些糙老爷们儿该干的事情,女孩子哪能天天在烟熏火缭的厨房里待着?

    万一烫伤了,熏到了眼睛流眼泪,碰多了冷水以后每个月肚子痛,都是对她们不好的。

    男人就该主动承担起生活中这类小事。

    本来最开始他还没想过这些事情男的做还是女的做有什么区别来着。Z.br>

    可他有天恰好看到了妈妈在厨房做饭不小心把头发缭到了。

    就那么一小块地方的头发被火缭没了,他妈妈就难受了好多天,甚至一连好多天都不怎么愿意出门,生怕被别人看到了自己的丑态。

    是了。

    就连他妈妈那样上了年纪的女人都爱美,更何况本就年轻爱美的女孩子呢?

    他们男人其实被不被火缭到头发都无所谓,大不了直接把头发全剃了,还凉快。

    至于烫伤碰冷水这些更是小菜一碟,他在部队里受过的大小伤不计其数,冬天游泳更是基本操作,全都不带怕的。

    这么一想,万纵说得是真的很有道理。

    这些事情的确比较适合他们男人做。

    而且如果做得好吃的话,说不定自己的女人还会更加黏糊。

    就像在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林棠棠吃到一样很好吃的菜会特别黏糊的夸万纵。

    那种腻歪的劲,光是想想就让人憧憬。

    于是来到京市后,段正卿在宿舍里住了一段时间就出去做兼职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

    租的房子里有个厨房,很适合他这个新手学习做菜。

    可是明明看万纵做饭那么简单,他学着自己做饭的时候却连连失败。

    做出来的东西要么黑乎乎的一团,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吃又怕把自己毒死了。

    要么就是老是做到半生不熟的,吃几次就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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