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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觉。
其实,狼族也是很适合当“坐骑”的。
它们既有耐力,又有速度。
只是,普通的狼,体型太小了。
根本就不适合人类骑乘。
而“变异狼”,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了。
且不说,像狼王皮克斯。
它的体型足有两层楼那么高。
就单单那几只中级“变异狼”,也有一层楼般高大。
王一尘坐在上面,有点像小孩坐在大象背上一样。
再加两个人,都不是问题。
差不多跑了一个多小时路程,就隐约看到了狼族的那个峡谷。
“呜嗷……!”
还没到近处,皮克斯就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叫声。
“呜嗷……!”
不一会儿,峡谷里就传来了狼群的回应。
紧接着,从峡谷那边,扬起了一片尘土。
好像是一大群狼,从那边往这边赶来。
很快,王一尘看到一大群大大小小的狼,蜂拥而至。
打头的一身金色皮毛。
正是狼王的“媳妇儿”,那头母狼。
“尘哥,感受一下我们狼族的热情吧……!”
此时,皮克斯用脑电波,对着他说道。
“什么……?”
王一尘还没有反应过来。
就看到,原本在跑动中的狼群。
在即将靠近时,忽然都停下了脚步。
它们快速地站在峡谷前面的空地两边。
并慢慢匍匐下来,低下了头。
除了狼王的“媳妇儿”,那头金色母狼依然站着。
其余跑出来的狼,全都趴下了。
“怎么样……?尘哥……!”
脑海里,再次响起皮克斯的声音。
“这是我狼族,迎接客人的最高规格。
是我们对待最尊贵客人,所展示的礼节。”
皮克斯的话语里,是满满的炫耀。
它让王一尘,充分感受到了。
狼族是一支非常有组织、有纪律性的族群。
只要它狼王一声令下,族群里所有的狼,都必须听从它的号令。
“老皮,你这排场可以啊……!”
王一尘见到,两排那整整齐齐的群狼。
它们都非常顺从地低着头。
任由皮克斯趾高气昂地带着手下,从中间走过。
他坐在狼背上,感受到了一种被尊崇、被敬仰的气氛。
等走到狼族峡谷里之后。
王一尘还看到,有一些老弱和幼小的狼。
估计,它们不是跑不动了,就是太小了。
才留在峡谷里。
但几头老狼在见到皮克斯后,也都趴下身子低下头。
几只很幼小的狼崽,跟着老狼也是有样学样。
看来,狼族这种礼节,是有传承的。
“呜嗷……!”
回到峡谷里的狼王,再次发出叫声。
原本在峡谷外,迎接它们的狼群,开始陆陆续续回到狼巢。
“尘哥,去我那里坐坐……!”
皮克斯对王一尘说了一声后,带着小灰往自家老窝走去。
“嗖……!”
王一尘刚刚下了狼背,就觉得眼前一花。
定睛一看,正是狼王的“媳妇儿”,那头母狼划出一道金色的身影。
往狼王那边跑去。
它这是看到自己的儿子回来了。
所以,才展现出如此快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