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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2008之全面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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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收购快播(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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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仓库(数据中心)里取东西,那么快播就是让我们每个人都同时承担仓库和取货人的角色。”@精华书阁

    “因为网络传输的一切都是数据,我们下载了数据以后,我们的电脑就成了一个个有数据信息的小型仓库,其他用户又可以从就近在我们的电脑上下载数据。这样不仅减轻了服务商仓库的压力,还能提升取货的效率。”

    段奕三人恍然大悟。

    林一见到王新没有再补充后,则心中也暗暗记下,王新目前是没有看到快播的其他优势或者是选择没说。

    林一又问道:“快播未来的盈利方式是什么呢?”

    王新说道:“目前我们与许多小型电影网站合作,计划建立一个广告联盟,通过流量吸引用户点击广告变现并与广告联盟分成。不过我们不参与这个分成,主要是为了帮助小型电影网站盈利,而我们要的是用户,有了大量用户之后,快播自身的流量就能带来广告的盈利。”

    林一再次点点头。

    接着,也不是林一单方向的提问,王新也请教似地问了一些快播的技术瓶颈,林一的每一个精准回答,仿佛都能给王新打开一扇天窗。

    看来盛名之下无虚士,网络疯传的天才程序员还是对得起这个称号的,王新心中暗自佩服不已。

    快播公司确实不大,没一会就参观完了。

    他们又回到了接待室。

    “王总,我看快播的技术还是领先业内的,不过有一个问题,严格来说你们播放的视频都没有经过授权的吧,说不好听的就是盗版的,还有许多有颜色的视频呢?”林一看了差不多了,也该进入主题了。

    “额,我们只是提供了技术,至于这些电影视频网站怎么用,我们管不着啊,而且我们可没有利用这些视频获益啊,我们都没有参与其他视频网站的广告分成。”王新有点回答不上来。

    林一看似随意地问段奕:“段律师,你也跟着我们看了半天了,你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段奕在工作上还是挺靠谱的,一本正经地说道:“严格来说是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的,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互联网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管环节,并及时处置违法或不良信息,反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知识产品保护法等法律,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就擅自传播,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听着就感觉快播这么下去就要完了……

    听得王新满脸冷汗,作为一个技术向的创业者,去年还在吃土中度过,满脑子只想着企业活下来,甚至一度想卖掉企业,哪里还想到这么多法律问题。

    等段奕说完,林一皱眉轻声自言自语:“这么大的法律风险么?”

    接待室陷入一阵短暂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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