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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2008之全面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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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打造娱乐圈从……开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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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这些格式是需要支付专利费用的,因此快播的用户增长极快。”.

    “变现可期。他们研发‘视频内跳转链接"技术,这实现了视频和电商的链接,也是领先的行业思维。可以想象某偶像剧中出现的一款精美包包,立马出现一个淘宝链接,追剧的冲动消费让变现成功率也提高。”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林一没有说。

    那就是短视频的发展,快播自带的剪辑视频功能,随着用户的增加,几乎垄断了短视频剪辑的市场,将来做起推广,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可能是快播最具想象的方向之一。快播在视频流量、用户传播和快速剪辑方面都遥遥领先,而且已探索电商变现。如果没有走错大方向而中途夭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进化成另一款抖音也未可知。

    林一说了这么多,在座几个律师段奕,林龙,刘贝也是听得一愣一愣的,原来快播不仅仅是一款宅男神器,居然还有这么些道道。

    “老板不愧是老板,居然想到了这么多,那么这快播我们非收购不可了。”林龙说道,“这得多少钱?”

    “嘿嘿,据了解虽然现在快播已经拥有一定的用户数了,但是他们自身不一定能看到自己的优势,还没学会更好变现,前阵子他们创始人还想把快播卖掉呢!”

    林一回忆着,快播在第一次融资了300万后,随着用户越来越大,办公费用日渐增加。这时的王新不仅是快播的日常运营无法顺利进行,就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在这种艰难的处境下,王新被迫考虑要把自己多年研发的产品廉价卖掉。

    据传闻,王新曾经去找过某知名播放器品牌,希望400万卖给对方,但该品牌不要,其负责人还说:“你这个东西我们研发团队很快就可以做出来”。

    王新只好无奈走上了小马哥的道路,想卖,卖不掉,被逼成为行业第一。

    这个节点应该2009年间,正好是快播处于比较艰难的阶段,或许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又会拿到融资,就难收购了。

    现在或许是个“趁火打劫”的好机会。

    林一和律师三人组出发了。

    “走,我们过大海,打造娱乐圈从收购快播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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