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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6年,老婆女儿惨死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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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陆野识破大伯母,该收手就收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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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陆敬,当上司仪了,是这次婚礼的灵魂人物。

    如果没有兰锦,别说喊他当司仪,就是喊他当新郎,他都不乐意。

    但兰锦来到了他的身边,陆敬就精气神满满,啥忙都乐意帮。

    陆二楞家门口,架起一口大铁锅里,锅里煮着大块的猪肉,咕噜咕噜的冒着白气,香味四溢。

    好多人都被香味吸引过来了,不远不近的围观着,有大人有小孩。

    口水不自觉的漫出来。

    虽然村民前段时间跟着陆野挖泥鳅,也都赚了点,能吃得起肉了。

    但大锅肉更香。

    陆野穿着蓝大褂,咬着香烟,一只脚踩在凳子上,用铁锹翻搅大锅的样子,真是帅呆了!

    有史以来,村民头回见到这么帅的厨师!

    不过,他只是穷人的偶像。

    村里还有几户家境殷实的有钱人,可不服他。

    甚至不怀好意的嘲讽他,“哎哟陆野,你在外一个月,我们还以为你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发财不回来了呢!”

    还不是回陆家村当了农民?

    外面混不下去了吧?

    有种别回来啊。

    你也只配在村里耀武扬威~

    又修桥又补路,显你能耐?

    陆野盖上锅盖,淡淡一笑,“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旺留原籍,家贫走他乡。我的族旺,没必要远走他乡。”

    “瞧人家陆野兄弟,到底是文化人!说话都让人开心!”阿春嫂率先为陆野喝彩。

    “人家陆野可不是刻意讨好咱们啊,人家情商高,会说话!”

    族再旺,大多数也都是穷人,给陆野提供不了什么帮助,还都想抱他大腿呢!

    “就是~不像有的人,自己越有钱,越打压同族人,来获取优越感。”

    先前讽刺陆野的那人,闻言立刻灰溜溜的走了。

    得道多助。

    兰锦见支持儿子的呼声很高,不免骄傲起来。

    她的儿子太帅了,又成熟又稳重,爱家人,疼老婆,完美~

    可怜的兰锦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之前有多差劲~

    “爸爸,你煮的肉肉好香!”零零银铃般的声音响起。

    陆野看到母亲和女儿来了,心头立刻一酥,“肉马上熟了,爸等下拿给你吃!”

    “谢谢爸爸。”零零觉得很自豪,她的老爸是大厨哎!

    陆棠也带着陈旭阳来帮忙,先混个脸熟,等亲子鉴定出来,陆棠准备到派粗所,给儿子改名叫陆旭阳。

    “陆旭阳,怎么也比陈旭阳好听,是吧小野?”陆棠一边烧火,一边和侄子聊天。

    “那是。”陆野用筷子挑起一块猪肉,检查生熟。

    巴掌大的白水煮肉,在筷子上颤巍巍的。

    撒点熟盐,咬一口,嫩滑鲜香!

    清淡不腻!

    别说小孩,大人也馋哭了。

    陆野把肉盛在笊篱里,撒好盐,稍微晾凉一点,先给女儿挑了一大块,“宝贝,帮爸爸尝尝味道。”

    “好的,爸爸。”小家伙接过筷子,嗷呜咬了一口,满嘴油。

    “妈,你也尝尝。”陆野又挑起一块,递给自己的母亲。

    兰锦开心的接过来,她还是头一回这么吃肉,连连夸赞,“软嫩,鲜甜,好吃,我儿子就是厉害!”

    陆野勾了勾唇角。

    那句话怎么说的,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白肉,确实不同凡响。

    当然,这个年代的猪没喂饲料,没催肥,确实很香来着。

    “大伯母,这些都是你的。”陆野把笊篱里剩下的肉,都端给了秦仁凤。

    秦仁凤开心的接过去,先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然后递给陆棠,“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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