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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从庭难得的带上了一脸疲惫,反观林乔,因为昨晚睡的香,没被男人折腾,被窝里又暖呼呼的,一晚上源源不断的热意涌来,她今天看起来神清气爽的,脸色都恢复了些红润。
俩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乔看着沈从庭有点明显的黑眼圈,还纳闷儿呢,这男人不是鏖战一整晚都精神的仿佛不知疲倦为何物吗?
怎么这还挂上黑眼圈儿了?
“你昨晚没睡好啊?有心事儿?”
沈从庭:“…………”
他何止是有心事啊,他是全身上下都有事儿。
“好好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下去给你买早饭。”
疲倦归疲倦,但还不至于让沈大队长就此倒下了,他就是有点惆怅,接下来的几晚要怎么度过?
分床睡吧,他有点舍不得,怕媳妇儿自己睡一个被窝冷着,她本身就体寒畏冷,昨晚那肚子一直冰冰的,他暖了大半夜才给焐热了,媳妇儿抱着他睡的那叫一个香,要是今晚让自己去睡,估计半夜肚子又该疼了。
想到这,沈从庭叹口气,算了,还是忍忍吧,大不了今天晚上他背背***和党训,把自己当成一个纯粹的发热机就行了,发热机不配有感情。
上午俩人在招待所里度过,林乔又被逼着喝了一碗苦药,临近中午的时候,褚开伟开车过来接俩人了。
像是在江城,吃饭的地方也就是国营食堂,已经算是好的了,根本连个像样的酒店都没有,但是在海城,各种酒楼酒店就很多,看着也很热闹繁华。
褚开伟组的局在一个外面看着其貌不扬,但是内里却别有洞天的小酒楼,瞧着应该有点后世那种高级会所的意思。
一直上了三楼,走到尽头,跟着礼仪小姐拐了个弯,就进了一个又大有豪华的包厢。
说豪华,确实是豪华,虽然比不上后世那样金碧辉煌的精致,但这个时候已经粗显对欧美奢华装修的风格,罗马柱,水晶灯……
虽然这一切在林乔看来有点粗糙,甚至因为过于繁杂的搭配而显得不伦不类的,但是在这个时代人们眼里,这样的装修,就非常时髦,人们以能来这种地方引以为傲,感觉在像这样装修的酒店吃饭,才能象征他们的身份和地位。
褚开伟叫的都是和自己与沈从庭熟稔的。
看见沈从庭进来,年轻的小伙齐刷刷的站起来,笑吟吟异口同声的叫庭哥,那架势,差点吓得林乔脚下一绊,要不是气氛活泼,她都要以为自己是不是一脚踩进了黑涩会的剧本了。
林乔就跟着沈从庭的后面,沈从庭进来,大家也都看到了跟在后面进来的林乔,几个年轻小伙眼底闪过一抹惊艳:“这就是嫂子吧?”
林乔今天穿的是件白色的呢大衣,围着一条红色的海马毛围巾,腿上是一条黑色稍稍修身的裤子,脚蹬一双黑色粗跟方头皮鞋。
这一身还是林乔在海城逛街的时候买的。
海城的冬天比江城能暖和一些,穿呢大衣刚刚好,不冷,这一身看起来俏丽时髦又轻便,给人的感觉就是眼前一亮。
他们都听褚开伟说了,庭哥这次来海城是带着嫂子一起来的,而且,嫂子已经有喜了。
想到这,大家目光若有似无的往林乔的肚子上扫了一眼,心里还在暗暗嘀咕呢,庭哥什么时候都把婚结了,他们还都没听到消息呢。
不过没关系,现在知道也不晚,他们来之前都给嫂子和未来的小侄子准备的见面礼。
林乔倒也不怯场,大大方方的和大家问好:“你们好,我是林乔。”
“嫂子好,嫂子好,嫂子,庭哥,你们坐这边。”
一群人热情的招呼着,看着样子,沈从庭在他们之间还挺有威信的。
一群人正在包厢里聊得其乐融融的,房门就被推开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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