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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加戏的我(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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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5 章 爱恋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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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她毫不留情地掠夺所有的爱憎。

    火焰烧了她满身,将她的疯狂爱慕者烧毁的同时,也必将毁灭她。

    ——直到她突如其来的结婚。

    她愿意与赫斯特先生缔结婚姻,在上帝面前发誓忠于彼此,就像是魔女褪下夜的华裳,美神披上了黎明的新装,她便与过去的自己完全割裂。

    天生的感情缺陷得不到治愈,她的渴爱之心永远得不到满足,只能说赫斯特先生终究做到了给予她全部的足够的爱……这份爱能叫她借以支撑空洞的心房,才促成了她去改变。

    “她比以前要好太多了。”萨曼莎如此感慨道,“赫斯特先生功德无量。”

    而道格拉斯·琼斯静默地盯着身前的红酒杯。

    清澈透亮的酒液在杯中静谧流淌,就像晃动的时光,他忽然伸出手,握住酒杯,将它一饮而空。

    不,他讥讽又平静地想道,是我。

    做到那一切的明明是我。

    *

    最初的故事,大概要从一段不可思议的旅程开始说起。

    道格拉斯·琼斯并不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孩子。

    即使他从小就长得很好看。

    浅金色的头发,灰蓝得如同冰层般的眼睛,就像神话中的精灵,神在创造他的时候确实给予了厚爱。

    这种美丽甚至给了他一定的优待——他得到女王的喜爱,不但可以自由出入宫廷,而且可以与女王的孩子们得到同样的地位,接受同样的教育。

    伴随着他的除了鲜花阳光,还有无穷无尽的歆羡,很长时间人们提起他,总是在背后窃窃私语,那个“好运的琼斯”。

    可是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喜欢束缚还是自由,喜欢高贵还是平凡,喜欢宫廷的花团锦簇还是郊区的荒野风声。

    那时的他还远没有后来的绅士风度,也不懂得在各种场合做正确的事,他年少轻狂、孤高任性、愤世嫉俗,他的傲慢与不群无时无刻不在刺痛旁人与自我。

    文学是他的避风港。

    他只有在热爱诗歌与戏剧能得到片刻欢愉。

    卓越的才华叫他如同天际闪耀的明星,却始终无法摆脱王室的前缀,在中学毕业的一段修学旅行时期,他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所有的邀请,以寻找灵感为名,开始一段独自游历的旅程。

    他背着自己的吉他,带着一背包的纸张与笔,还有一把手-枪,一把匕首。

    跨洲际的火车把他丢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时,他并未惊慌。

    这是北部洲一个偏远乡下的村子,靠近结冰的海域与黑森林,拥有漫长的冬季与黑夜,贫穷与野蛮是这里漫长的主调,颇具旧时代的建筑与自然相互映衬,现代文明的脚步也极少踏足此地。

    突如其来到来的雨将他打成了落汤鸡,遍身的寒冷叫他瑟瑟发抖,他顶着过早到来的夜色敲开了一个酒馆的大门,褪色略显破坏的木门掩映着温暖的橘光。

    好心的老板娘对于这样一个漂亮又可怜的小少爷很好奇,给他打了热水洗澡,并将自己儿子的衣物借给他穿;他对粗糙苦涩的黑啤不感兴趣,在老板娘的推荐下简单吃完了燕麦粥与烤肉的晚餐,借宿在酒馆老旧但整洁的二楼。

    满心想着天亮离开这里的他,正在忍受着当地特色布料制成的粗糙衣物摩擦皮肤的不适,怎么都没想到,闭上眼,他就陷入了一段不可思议的旅程。

    *

    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

    他身在梦境之中。

    依然是这个酒馆,建筑却没有那种老朽得像是马上就会损坏的感觉,木板的纹理很清晰,陶器的表面粗劣但光滑,一切都像是被什么东西清洗过,褪去灰暗,露出了原本的鲜活,只是原本就稀缺的现代文明迹象都不在了,连用以照明的都变成了桌上的煤油灯盏——就像时光倒退数百年,而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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