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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只是动作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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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 汽车电影营销成功(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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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淋。一个冰淇淋,吃了就没了。一个冰淇淋的价钱,连一个轮胎钱都比不了。

    汽车是一种使用工具。它要求有使用性、舒适性、地位性,这些都不是食品类的冰淇淋能比的。

    两种不同的产品,也决定了冰淇淋的成功不可能完全复制到汽车上。

    去年买了车的人,今年不会再买。

    今年买车的人,不会像去年《速度与激情》刚上映时那样冲动。

    热度过去,激情过去。

    电影也就只是电影。

    汽车,不是一次性消费品。

    原则上说,旅游也属一次性消费。

    如果与吴龙合作,只是钱的问题。那么达众可以考虑。毕竟达众也是每年都有广告营销费,分几千万拍个电影,没问题。

    可吴龙太贪心了,他还要股份!

    达众的股份,也是吴龙能染指的?

    真是想太多。

    达众的股份,自己都不够分。

    两大家族,还抢着要呢。哪有多余的给吴龙。

    讨论结果,不与吴龙合作。

    麦瑞肯国的汽车企业,对这个排行榜不屑一顾。

    与吴龙合作?

    可以。

    但,吴龙想要股份?

    免谈。

    本子国的车,只配卖给那些没钱的人。有钱人,不会买本子国的车。麦瑞肯国的汽车企业,根本就看不起峰田集团这种与娱乐明星合作拍电影,不敢堂堂正正卖车的企业。

    奔田公司,就惨了。开会时,一个个都在大骂。

    “该死,峰田藏男真是走了狗屎运!”

    “为什么我们的汽车销售跌得那么厉害?是所有下跌的汽车企业里跌得最多的、也是最惨的!”

    “也许跟有人透露是我们第一个找吴龙合作,但没有合作成功有关。”

    “该死的脑残粉丝。一定是那些粉丝的脑残行为,被自己的偶像欺骗。他们活该被当韭菜收割!”

    “一定要想办法!”

    “只有一个办法,赶紧和吴龙合作,拍《速度与激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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