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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唯一的主线。
对于这个行为是否正确,陆诩始终持怀疑态度。
菲米莉丝在修养了两天之后就基本恢复了体力,开始替代陆诩,为三人在生计上操劳。
她先是寻来草药,重新消毒并包扎了自己和陆诩的伤口,然后做了两个简易的行囊,并布置陷阱抓到了不少食物。
陆诩始终记得,在吃上肥美兽肉时,贝克那鄙夷的对比眼神所带给自己的屈辱。
他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成为野外生存带师,绝不在外面都吃富婆的软饭。
贝克说,他有印象,这条溪流会通往一个小镇,他们能够在那里d搭上前往博罗城的马车。
只不过现在越走越深入丛林,周围根本就是一副荒无人烟的样子,哪里有什么小镇可寻。
但始终停留在原地也不安全,谁也不知道第一波回去搜索战场的是黑衣人还是那群骑士。因此虽然陆诩怀疑贝克是不是记错了,却也还是选择了保持移动。
由于陆诩是个大心脏,贝克又还小,这俩家伙对于后有追兵这个可能性真的一点心里压力都没有,一路上时不时就斗起嘴来,有时候甚至吵得贼大声,惹得在不远处充作斥候的菲米莉丝还要偶尔回来调解。
对于这种情况她也是无奈,像是在带着俩孩子赶路一样。
到了夜晚,陆诩会主动要求守夜,然后让出最好的地盘给菲米莉丝,悉心观察周围的环境,让她安然入睡,好维持精神。
这是他唯一能做好的事情了。
在其他方面,他不会强行将那些事情从能做得更好的人身上揽过来,虽然他一直在学习。
夜色深了。
静谧的森林中有不少蚊虫,但菲米莉丝白天从一种叫“清心”的花中提炼出来了一些汁水,撒在周围与身上,隔绝的蚊虫的叮咬。
两个背囊里装的是白天制成的肉干与一些采来应急的药材,此时肉干背囊给了贝克当枕头,而相对柔软的药材背囊则在陆诩的要求下给了菲米莉丝。
他坐在菲米莉丝身边,耳朵竖起听着周围的声音,偶尔会低头,借着透过森林的星光看一眼小心蜷缩着熟睡的菲米莉丝,与直接没心没肺的躺成大字形呼呼大睡的贝克。
手里把玩着那枚副作用恐怖,却数次在危急关头救命,此时效果似乎在逐渐消退的纹章。
深处荒郊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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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有一种莫名的安详……
守夜的职责,在他的主动要求下,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他。
他战斗力低于菲米莉丝,丛林生存经验也远不如她,白日里几乎所有主要工作都是菲米莉丝在完成。因此,只有这种力所能及的小事情,自己能够承担,他要保证做到最好。
摸了摸贴身的背囊,那里存放着他所有的纹章——大部分是廉价的基础增益,但是数量,却多得惊人。
能够无缝切换纹章的特性自然要运用到极致,少数增益纹章所给予的增益效果,确实很低,但如果将自己可以承受的二十枚纹章极限全部放上力量增益,他所获得的,就将是达到六倍的力量。
之前能够击杀追兵,所依仗的,也正是这瞬间切换的效果。
一想到之前的战斗,尚未愈合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菲米莉丝在能够行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她和陆诩的伤处重新清洗包扎。之前陆诩所进行的不专业包扎,连止血都困难,更别说防止伤口感染了。
这个世界能量充裕,伤势能够高速愈合,那是在环境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如果温养得不好,那些受过能量增幅的细菌会让你感到什么叫成倍的伤痛。
陆诩微微抬头,星空璀璨,皓月不见踪影。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的时间了,在穿越的一瞬间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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