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书写,好在鹅翅中能存少量的墨水,也不至于写两个字就得去蘸一下……
这种硬笔因其
(本章未完,请翻页)
书写更快,更加方便,已经在崖山上广为流传。项志手中的财务报表,就是用这种纸和鹅毛笔书写而成的。
嫣蓉以前就见过这些东西,所以并不感到奇怪,甚至家中还有两套,是项志拜访父亲时,送给了她和父亲各一套。但是他们显然对这东西不太感冒,那种笔硬硬的,写在纸上线条很细,不如毛笔柔顺,很难将字写的工整好看,用过一次后就不再使用了。令她有所奇怪的是,项志用这鹅毛笔书写时,字迹遒劲有力,竟比他用毛笔写出来的字更加写意畅快,隐隐有一种书法大家的气势。不禁让嫣蓉怀疑,这家伙是从小就用这种笔书写长大的,而毛笔才是他长大以后学的……
项志看着坐在对面的崔大小姐,拿着鹅毛笔的右手满是墨汁,月白色的儒士长袍上也滴上了不少,甚至脸上也蹭上一块。而面前的纸张上躺着歪歪扭扭如虫子爬般的汉字,显然她还不太会用这种硬笔。
项志看着如花猫般的崔婉儿,也觉得有些可爱,不禁笑道:“这东西也是在下胡闹而为,只为写东西快些罢了,蹬不得大雅之堂的!”
“辰远哥,能送给婉儿一支这种笔吗?”
项志哈哈一笑,顺手从旁边的柜子中取出一个小盒来,递给她:“只要崔小姐喜欢就好。”
崔婉儿接过礼盒,却见盒上写有一行小字,线条很细,显然是用这鹅毛笔书写的。“对秉鹅毛笔,俱含鸡舌香”。眼睛一亮,含情脉脉的看了项志一眼,随后迫不及待的打开木盒,盒中是三支鹅毛笔,一小罐墨水,一沓书写用纸。
崔婉儿红着脸,撅起小嘴闷闷道:“可是婉儿却是用不好这笔的,辰远哥哥可否教婉儿呢?”
说完一脸期待的看着项志,“当然可以,志,不胜荣幸!”
说罢拿起桌上的鹅毛笔,心想不能再这样了,瞎子都能看出崔大小姐的意思。自己倒是无所谓,耽误人家小姑娘就不好了,略一沉吟,开始在纸上书写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