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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信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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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慕容萱(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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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有加,而不少鲜卑贵族公子哥儿更是对她情有独钟。

    一个鲜卑王爷的女儿曾愤愤不平的问自己的母亲:“为什么那些王子不喜欢我,却喜欢慕容夏菀?”她身边的卫士立刻说:“因为她美丽善良,而且,‘野蛮"地可爱”。那个卫士立刻被带出去挨了顿打,原因是他说了真话。

    这慕容夏菀的坐骑是毛色纯白,没有一根杂毛,膘肥身健,正是千里马的模样。全戎心想:“这匹马要是给太史信的话,挺好。”不过有的事儿只能碰碰运气,强求不来。

    太史信和全戎随着商旅继续向北,又走了十几天,一直到乌里雅城才停下来,乌里雅是鲜卑王庭所在地,鲜卑汗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也是鲜卑汗国最大的城市,自然也是新汉帝国商人的汇集之地。到了乌里雅,全戎领着太史信到一处府邸,他拿出银两请守门人通报。

    过了一会儿,二人就被领到正堂,见到了一个年轻的鲜卑女子。那女子皮肤极白,脸圆圆的,一身皮裘,脚上踏着皮靴,一副贵族打扮。还没开口,她脸上已露出了笑容:“他告诉我了,你们既然来这里,就多住几天好了,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太史信听得一头雾水,还没说话,全戎就拉着他一起向那个女子作揖:“参见郡主。”鲜卑女子笑容灿烂:“不用多礼,嘻嘻。我叫慕容萱,你们以后叫我萱姐好了。”她又命两个下人打扫一间厢房出来安排两人住下。全戎从怀里摸出两个小包,双手递上:“这是我们两个给萱姐的见面礼,一包是进贡的茶叶,一包是珍珠粉,敷在脸上可以养颜。”慕容萱摆摆手:“你们太客气了。”全戎笑笑:“我们的一点心意,萱姐就不要推辞了。”慕容萱只得收下茶叶和珍珠粉。

    全戎告诉太史信,这个慕容萱是鲜卑王爷慕容云星的女儿,可是大贵族呢,说来慕容夏菀还是她表妹。为了控制鲜卑各部,大汗拓跋力命各个王爷将一个儿子或女儿送到乌里雅,实质就算是人质。“那慕容萱所说的‘他"指的是谁呢?”太史信问。全戎白了他一眼:“那是我一个朋友,名字叫阿多诺.陈.格桑格齐.米哈尔.风暴烈酒.烫头.哈贝马斯.索拉依巴尔汉……。”太史信挥挥手“打住打住,这人写一次名字得半年吧。”

    第二天一早刚吃过饭,慕容萱就派人去请全戎和太史信。她请二人一起去围观鲜卑大汗拓跋力的“选将大会”。这实际上是个比武大会,无论出身如何,只要在比武场上表现出众就会被拓跋力任命为中下级军官——都尉,日后若是作战勇猛就能够晋升为将军。拓跋力的猛将中有相当部分都是通过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即使你是奴隶,只要你够狠,那就可以从死人堆里爬上来,爬到金字塔的顶端!”——正是这种简单粗暴而有效的机制,保证了鲜卑军团的好战本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原的王朝打不赢北方部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战斗力的差距是从血液中就存在的。

    全戎和太史信装成慕容萱的随从随她一同前往比武场。慕容萱坐在场边专门为各个大贵族准备的座椅上,全戎和太史信则作为侍从远远守在一边和其它贵族的侍从在一块儿。首先是马术比赛,一排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骑着马疾驰着捡起地面上的石头,数量多者胜出;随后是射箭比赛,这个没什么好解释的;接下来是徒手格斗,前两轮胜出的参赛者分为八组,分别动手。这些鲜卑人的拳脚功夫没有那么多招式,打起来拳拳到肉,倒是十分勇悍。“上去露两手?”全戎对太史信说。太史信摇摇头:“还是少惹是生非吧。”全戎悄悄指指远处的慕容夏菀,说:“她的马肯定在不远处,我去偷出来。等你打完了咱们就逃跑。等我甩出一支爆竹你就动手吧。”还没等太史信回话,全戎就挤过人群往马厩去了,太史信只好也挤过人群到比武场边缘。

    全戎的行动并不快,比武场上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一个项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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