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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反了:五岁萌宝种田去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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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金毛狗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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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灶既然已经搭上了,几人索性就在这里休息烧火做饭。..

    孙小圣也洗了屁屁,喂了炒面糊糊吃饱了,它便恹恹欲睡,上善道长一把抱了过去:“林小子,你去做饭,我想吃肉粥。”

    “是,师父。”林立强烈认为上善道长之所以出门爱带着自己,就是为了有一个会做饭的厨子。

    林立刚才就看到了山坡上有野葱,掏出小匕首走过去挖了几颗,又从布袋子里拿出几朵香菇,让齐木拿到溪水里洗干净。

    马大爷他们打了几只野鸡,还有两只兔子,林立也没客气,让马大爷的儿子马三强去收拾出一只野鸡,做一个香菇鸡肉粥,撒上一点儿小野葱,味道不要太好噢。

    包袱里还有带来的白面馍馍,林立看到溪水旁有薄石头,就搬了两块,在溪水里清洗干净,搭在两块平整的石头上,在底下点上火堆,薄石板很快就热了起来,林立刷上一层油,然后把昨天晚上烤好的兔子肉和野鸡肉片成片,放在石板上加热起来,另一块石板上也放上了切开一分为二的白面馍馍。

    一会功夫就热好了,林立又从背包里拿出带来的辣椒酱,抹在馍片上在中间夹上肉片,再加一根野葱,递给上善道长。

    “来尝尝我做的简易版肉夹馍。”

    上善道长接过去咬了一口:“这样一弄还挺好吃的,不错,不错。”

    林立把烤好的馍馍都刷上辣酱夹上肉片野葱,一一分给众人。

    “这样子吃还真是好吃,以后咱们上山也这么来。”马大爷的儿子马三强对着马大爷说。

    “是啊,看看人家多会吃,同样的东西就能想出办法让它更好吃,咱们这些死脑筋,只会烤肉啃馍馍。”马大爷一边大口吃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着。

    林立莞尔一笑,这哪是他会吃,这是老祖宗千百年来琢磨出来的。

    吃完饭没一会儿,林立就觉得有些内急,连忙跑到山溪对面的树林中,扒开密布的树丛,他看到一丛丛根部长满黄毛的蕨类,头一次见过这样的蕨类,他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回来后,他在溪边洗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溪水到了中午还这么冰手,这雾灵山简直就是个天然冰箱。

    “师父,你吃过牛毛广吗?”林立问在溪边散步的上善道长。

    长善道长摇摇头:“山上的野菜都是认识你以后我才吃的。”

    “师父,我刚才看到牛毛广了,这里的牛毛广长得很怪,它的根长满了黄毛。”

    “根上长黄毛?”上善道长停了脚步,反身看着林立。

    “是啊,叶子已经放风了,只是它的根很奇特,长满了金黄色的毛。”林立比划着。

    “快带我去看看。”上善道长窜到林立跟前,揪起他急切地说。

    “哦哦,就在上面。”林立把手上的水往身上一抹,带着上善道长钻进树丛。

    林立带着上善道长来到那片树丛旁,上善道长揪起一片叶子看看,又把叶子翻过来,林立看了过去,不由得汗毛倒立:“哎呀!这么多毛毛虫!”

    “什么毛毛虫,这是孢子,就是种子。”上善道长用手一撮,就有种子掉了出来。

    “原来是种子啊,吓死我了。”林立拍拍胸口,凑了过去。“这玩意挺有意思,种子长在叶子背后。”

    “这是一味药材,正是我要找的,它叫金毛狗脊。”上善道长说道。

    “什么?这就是金毛狗脊?”林立立刻来了兴趣。

    前世时,林立曾经在一本小说中看到过,文中写金毛狗脊止血效果非常好,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药材,其价值堪比黄金。

    “是的,这就是金毛狗脊,又名百枝,还叫金毛狮子、金毛狗,也有叫他猴毛头的,为蚌壳蕨科植物,一般都是在南方见到。我听人说雾灵山里见到过,这才想着来看看。果然还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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